香港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爆一連串示威,持續近三個月仍未能落幕。特首林鄭月娥今( 4 )天下午 3 點半,於禮賓府與人大、政協及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會面後,在傍晚 6 點發表電視公告,正式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
林鄭月娥在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的影片中,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條例,強調立法會復會後會按議事規則撤回條例草案,她也提出四大行動,包括委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及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加入監警會,但不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林鄭月娥強調,從這個月開始,將會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府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她指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逃犯條例》修訂自港府推出以來,引起社會極大爭議,6 月 9 日百萬人大遊行後,示威抗爭持續升級,近來幾乎每周都有暴力流血衝突。港警至今已逮捕超過 1000 人,多人在過程中受到輕重傷,儘管林鄭月娥先後表明會暫緩修例,並曾說條例「壽終正寢」,但從未正式宣布「撤回」,讓港人難以接受。
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的全文:
各位香港市民:
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的示威和衝突,已持續兩個多月。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我們這個城市變得很陌生,一次又一次的暴力事件,造成許多市民、警察和記者受傷;一向安全、有效率的機場和港鐵,被人惡意破壞,造成混亂;道路和隧道突然會被堵塞;旅客擔心香港還是否安全,不願來港旅遊和經商;家人、朋友之間因不同見解而反目,持不同意見的人在街上、在學校、在網上遭受欺凌,甚至互相攻擊。
這兩個多月發生的事,令每一個香港人都感到震驚和傷心,亦令大家對香港感到焦慮和痛心,大家都很焦急,希望可以盡快走出目前的困局。
對於示威人士提出的「五大訴求」,我們在不同場合都回應過
一、 有關撤回條例草案,我在六月十五日已經宣布暫緩條例草案,之後亦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條例草案明年七月便會自動失效。
二、 有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認為有關警方執法行動,應該按既定機制,交由專責的獨立監警會處理,而不應該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除了處理有關警方的投訴,亦正按照其法定職權,詳細審視六月九日開始,發生的一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市民很關注的七月二十一日元朗襲擊事件是其中一個重點。審視工作的目標是重組事實,評估警方的處理,並提出改善建議。監警會已經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委員會工作,報告的內容和建議都會公開。
三、 有關示威活動的定性,我們多次重申,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暴動定性」。律政司已清楚指出,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都是按證據、按法律、按《檢控守則》作出。
四、 有關要求釋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檢控、不追究違法的人,這些要求是法治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必須不受任何干涉,否則有違香港的法治精神。
五、 有關雙普選,這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討論,否則只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這五點回應是平衡了不同因素而提出,我知道,我們的回應未足以平息社會上許多人的怨氣,但不斷升級的暴力,持續衝擊社會秩序,又能否解決目前的困局呢?請大家想一想,我們是否應該透過對話,為香港尋找出路?
很多人說,展開對話要有基礎。作為行政長官,我有責任盡一切努力,在種種局限下尋找社會向前行的機會。我現在提出四項行動,希望作為社會向前行的起點。
第一,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完全釋除市民的疑慮。保安局局長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
第二,我們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除了邀請海外專家,我已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他們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我向大家承諾,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
第三,由今個月開始,我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第四,我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及檢討,向政府提出建議。經過兩個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大家都意識到,我們眼前的矛盾是反映了長期積壓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以至公眾參與決策等。我們的對話平台,亦可以讓大家一起探討這些問題。
各位市民,持續出現的暴力正動搖香港法治的根基,極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污損國旗、國徽,將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無論市民對政府或對社會現況有多大的不滿,暴力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會秩序。政府會對所有違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
我和團隊很希望,今天提出的四項行動,可以為打破困局行出一步,以對話代替對立,為社會帶來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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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在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的影片中,正式宣布撤回逃犯條例,強調立法會復會後會按議事規則撤回條例草案,她也提出四大行動,包括委任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及前教育署署長余黎青萍加入監警會,但不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林鄭月娥強調,從這個月開始,將會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府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她指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逃犯條例》修訂自港府推出以來,引起社會極大爭議,6 月 9 日百萬人大遊行後,示威抗爭持續升級,近來幾乎每周都有暴力流血衝突。港警至今已逮捕超過 1000 人,多人在過程中受到輕重傷,儘管林鄭月娥先後表明會暫緩修例,並曾說條例「壽終正寢」,但從未正式宣布「撤回」,讓港人難以接受。
林鄭月娥向全港市民發表講話的全文:
各位香港市民:
逃犯條例修訂所引起的示威和衝突,已持續兩個多月。對很多香港人來說,我們這個城市變得很陌生,一次又一次的暴力事件,造成許多市民、警察和記者受傷;一向安全、有效率的機場和港鐵,被人惡意破壞,造成混亂;道路和隧道突然會被堵塞;旅客擔心香港還是否安全,不願來港旅遊和經商;家人、朋友之間因不同見解而反目,持不同意見的人在街上、在學校、在網上遭受欺凌,甚至互相攻擊。
這兩個多月發生的事,令每一個香港人都感到震驚和傷心,亦令大家對香港感到焦慮和痛心,大家都很焦急,希望可以盡快走出目前的困局。
對於示威人士提出的「五大訴求」,我們在不同場合都回應過
一、 有關撤回條例草案,我在六月十五日已經宣布暫緩條例草案,之後亦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條例草案明年七月便會自動失效。
二、 有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認為有關警方執法行動,應該按既定機制,交由專責的獨立監警會處理,而不應該另設獨立調查委員會。監警會除了處理有關警方的投訴,亦正按照其法定職權,詳細審視六月九日開始,發生的一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市民很關注的七月二十一日元朗襲擊事件是其中一個重點。審視工作的目標是重組事實,評估警方的處理,並提出改善建議。監警會已經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委員會工作,報告的內容和建議都會公開。
三、 有關示威活動的定性,我們多次重申,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暴動定性」。律政司已清楚指出,每宗案件的刑事檢控決定,都是按證據、按法律、按《檢控守則》作出。
四、 有關要求釋放所有被捕人士,不檢控、不追究違法的人,這些要求是法治社會所不能接受的。根據《基本法》,律政司的刑事檢控決定,必須不受任何干涉,否則有違香港的法治精神。
五、 有關雙普選,這是《基本法》訂下的最終目標。要實現這個目標,社會需要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及互信的氛圍下,以務實的態度進行討論,否則只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這五點回應是平衡了不同因素而提出,我知道,我們的回應未足以平息社會上許多人的怨氣,但不斷升級的暴力,持續衝擊社會秩序,又能否解決目前的困局呢?請大家想一想,我們是否應該透過對話,為香港尋找出路?
很多人說,展開對話要有基礎。作為行政長官,我有責任盡一切努力,在種種局限下尋找社會向前行的機會。我現在提出四項行動,希望作為社會向前行的起點。
第一,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完全釋除市民的疑慮。保安局局長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按《議事規則》動議撤回條例草案。
第二,我們會全力支持監警會的工作。除了邀請海外專家,我已委任兩位新成員加入監警會,他們是余黎青萍女士和林定國資深大律師。我向大家承諾,政府會認真跟進監警會日後提交的報告建議。
第三,由今個月開始,我和所有司局長,會走入社區與市民對話,讓社會各個階層、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的人士,透過對話平台,將種種不滿直接說出來,一起去探討解決方法。
第四,我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和學者,就社會深層次問題進行獨立研究及檢討,向政府提出建議。經過兩個多月因修例工作引起的衝突,大家都意識到,我們眼前的矛盾是反映了長期積壓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例如房屋和土地供應、貧富懸殊、社會公義、青年人的機遇,以至公眾參與決策等。我們的對話平台,亦可以讓大家一起探討這些問題。
各位市民,持續出現的暴力正動搖香港法治的根基,極少數人挑戰「一國兩制」,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污損國旗、國徽,將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無論市民對政府或對社會現況有多大的不滿,暴力絕對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目前,最迫切的就是要遏止暴力、捍衞法治、重建社會秩序。政府會對所有違法及暴力行為,嚴正執法。
我和團隊很希望,今天提出的四項行動,可以為打破困局行出一步,以對話代替對立,為社會帶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