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月,越配張姓女子找人頭登記,經營2家養生館及介紹女子至陳姓男子經營的生活館性交易,號召同鄉女子來台「假觀光真賣淫」,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台南市專勤隊獲報,逮捕張女等人及其他9名越籍女子,台南地檢署8月2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將張女等6人提起公訴。
▲主嫌張女經營的賣淫事業,因物超所值,生意火紅。(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108年1月7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指揮偵辦,台南市專勤隊、台南市調查處及警方等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行動,在善化區、新市區及永康區3處養生館內查獲9名越南籍女子,以觀光名義持免簽證入台,從事色情按摩,並在養生館內查獲超過58萬元現金等證物;當員警破門入內時,越女正忙著為男客做全套服務,有些越女則因未著衣物躲到衣櫃中,十分狼狽。
調查發現,主嫌張女(45歲,越南籍,改前姓阮)25歲就嫁來台灣,已取得我國國籍,曾有妨害風化前科,張女與吳姓合夥人為謀取不法利益,由潘、王2嫌當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至3000元報酬),自立門戶開設2間越南養生館,成立專屬社群網站,主打越南年輕女子為噱頭,不定期發布小姐動態,吸引男客上門。
張女從賣淫女子,晉升賣淫集團幕後首腦,招攬越南同鄉女子來台賣淫,從中獲取暴利;色情服務半套1200元、全套從2000至2500元不等,因物超所值,養生館生意火熱,期間獲利254萬餘元。
張女的人頭負責人潘嫌,另當陳姓男子經營的美容生活館之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500元),並由張女介紹女子到其生活館從事色情交易,並約定抽取生活館每月營收之10-20%佣金,陳姓男子違法經營,期間獲利146萬餘元。
檢方認為主嫌張女、吳女、陳男等3人,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潘、王2人及負責接待男客及群組幫小姐修圖的黃姓男子共6人,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依法偵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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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嫌張女經營的賣淫事業,因物超所值,生意火紅。(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108年1月7日,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彭盛智指揮偵辦,台南市專勤隊、台南市調查處及警方等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行動,在善化區、新市區及永康區3處養生館內查獲9名越南籍女子,以觀光名義持免簽證入台,從事色情按摩,並在養生館內查獲超過58萬元現金等證物;當員警破門入內時,越女正忙著為男客做全套服務,有些越女則因未著衣物躲到衣櫃中,十分狼狽。
調查發現,主嫌張女(45歲,越南籍,改前姓阮)25歲就嫁來台灣,已取得我國國籍,曾有妨害風化前科,張女與吳姓合夥人為謀取不法利益,由潘、王2嫌當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至3000元報酬),自立門戶開設2間越南養生館,成立專屬社群網站,主打越南年輕女子為噱頭,不定期發布小姐動態,吸引男客上門。
張女從賣淫女子,晉升賣淫集團幕後首腦,招攬越南同鄉女子來台賣淫,從中獲取暴利;色情服務半套1200元、全套從2000至2500元不等,因物超所值,養生館生意火熱,期間獲利254萬餘元。
張女的人頭負責人潘嫌,另當陳姓男子經營的美容生活館之人頭負責人(每月領2500元),並由張女介紹女子到其生活館從事色情交易,並約定抽取生活館每月營收之10-20%佣金,陳姓男子違法經營,期間獲利146萬餘元。
檢方認為主嫌張女、吳女、陳男等3人,養生館人頭負責人潘、王2人及負責接待男客及群組幫小姐修圖的黃姓男子共6人,涉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依法偵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