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教署持續強化幼童專用車(娃娃車)管理,自108學年度起推動「公私立幼兒園汰換幼童專用車補助」,幼兒園可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符合屆齡汰換條件每輛將補助新購車費用4成(約30萬元);同時,國教署也將促請縣市政府會同警察及監理單位加強檢查幼童專用車,讓幼兒接送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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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指出,公私立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除了必須維持良好車況,車齡不得逾出廠10年。108年汰換補助計畫已於7月底函請各縣市據以辦理,8月起,凡有符合汰換補助條件的幼童專用車,各幼兒園可向各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每輛補助汰換購新車費用4成(約30萬元)。目前全國幼童專用車約3,800多輛,預計今年將有200餘輛申請汰換補助,未來10年內每年可望汰換300至400輛。

國教署表示,這項補助計畫自108學年度起試辦3年,將視辦理狀況進行滾動修正。除了試辦補助,也將持續促請各地方政府前往幼兒園檢查幼童專用車使用情形,並會同公路監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實施路邊臨檢,督導幼兒園使用合格車輛載運幼兒,確保幼兒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