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全國約310萬名幼兒園至高中職學生團體保險將有重大改革,教育部今(20)日表示,從明年8月起將定位為「政策保險」,同時推動專法,改為由政府設置保險費審議會審查保費標準,除更公開透明,還設有專戶承擔盈虧責任,可望使學生理賠獲得更好保障。
教育部國教署指出,政府關心全國約310萬名高中職以下學生及幼兒的安全與健康,不斷檢討學生團體保險的實施狀況。現行機制是由政府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的商業型保險,以價格最低者得標,由得標者自負盈虧,但因爲學生團體保險範圍不斷擴大,相關保險業者參與意願不佳,導致保險作業流標,也影響學生投保權益。
國教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副組長黃瀞儀表示,未來學保將改為政策保險,教育部將邀集學者專家組成保險費審議會,並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讓學生受到更好的保障。
黃瀞儀指出,專法訂定後,將從以往的商業型保險,轉變為強制性政策保險,符合專法規定的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以往由保險公司投標的保險金額,改由教育部專業人士與各方代表,組成保險費審議會逐年審議,並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自負盈虧責任,承保的保險公司僅投標「行政作業事務費」,讓保費與行政費分開處理,更為單純化。
黃瀞儀說,後續將由審議會精算,原則上還是由政府負擔1/3,學生家長負擔2/3,但至於未來保費使否調升,目前還沒有定論,近年政府推動終身教育,部分高齡者納入學保引起爭議,黃瀞儀表示,學保條例第13條規範:「一定年齡以上之被保險人,以遭遇意外事故所致者危險,提供保險給付。」後續將由審議會決定「一定年齡」要訂在多少歲,她強調,對於高齡學生來說,意外事故一定可以理賠,疾病部分有賴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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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副組長黃瀞儀表示,未來學保將改為政策保險,教育部將邀集學者專家組成保險費審議會,並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讓學生受到更好的保障。
黃瀞儀指出,專法訂定後,將從以往的商業型保險,轉變為強制性政策保險,符合專法規定的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以往由保險公司投標的保險金額,改由教育部專業人士與各方代表,組成保險費審議會逐年審議,並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自負盈虧責任,承保的保險公司僅投標「行政作業事務費」,讓保費與行政費分開處理,更為單純化。
黃瀞儀說,後續將由審議會精算,原則上還是由政府負擔1/3,學生家長負擔2/3,但至於未來保費使否調升,目前還沒有定論,近年政府推動終身教育,部分高齡者納入學保引起爭議,黃瀞儀表示,學保條例第13條規範:「一定年齡以上之被保險人,以遭遇意外事故所致者危險,提供保險給付。」後續將由審議會決定「一定年齡」要訂在多少歲,她強調,對於高齡學生來說,意外事故一定可以理賠,疾病部分有賴後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