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興昭宏液蛋工廠因未辦理工廠登記,衛生局多次稽查後已要求停止生產,但該工廠未限期改善,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命業者在7月27日前自行拆除廠房機具,業者也未履行,市府拆除大隊今(1)日完成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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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昭宏液蛋工廠因未辦理工廠登記,衛生局多次稽查後已要求停止生產,但該工廠未限期改善。(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107年9月衛生局會同食藥署執行專案前往興昭宏稽查,發現廠區地面不潔、食材未離地、無人員衛生教育訓練證明等多項衛生缺失,又該工廠未合法取得工廠登記,經本府經發局命其停工,故現場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命該公司暫停作業。


▲拆除大隊29日前往現場,發現業者仍置若罔聞,於8月1日依規定進場執行強制拆除。(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後續衛生局多次稽查,該公司仍有生產液蛋之情事,經命其暫停作業仍未遵行,衛生局遂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裁罰新臺幣共計9萬元,經發局依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裁處新臺幣共6萬元,累計開罰15萬元罰鍰。

由於興昭宏公司遭多次查獲違反食安法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為維護市民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命業者108年7月27日前自行搬遷拆除。拆除大隊29日前往現場,發現業者仍置若罔聞,於8月1日依規定進場執行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