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非洲豬瘟防疫整備工作,行政院農委會日前修正發布「動物運送管理辦法」及「屠宰作業準則」,強制規定活豬與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的運輸車輛必須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農委會防檢局肉品檢查組組長林岩26日指出,針對未裝GPS的活豬運輸車,最高可開罰1.5萬元;而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運輸車若違法,最高也可罰到15萬,並勒令屠宰場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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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黃副主委金城於2日召開「科技執法即時追蹤流向、全面防堵非洲豬瘟」記者會,宣布7月份為勸導期,對未裝設GPS者通知其限期改善,自8月起未申設者開始裁罰,呼籲尚未裝機的業者應儘速申請,以免造成防疫漏洞,危及養豬產業。

農委會說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動物保護或防疫機關、防檢局四分局與衛生單位已至全國59家豬隻屠宰場查核活豬及屠體運輸車,未裝置GPS的車輛均請業者改善或交由衛生機關處理。

農委會指出,截至目前為止,該會補助運輸車裝設GPS,總計提出申請安裝計有2729輛。林岩表示,目前農委會在7月底前都有補助,若是業者在8月底仍未申裝GPS,活豬運輸車者,將依照動物保護法開罰運送人3000元到1.5萬;屠體與內臟運輸車,將依畜牧法開罰屠宰場開罰3萬到15萬,並限期改善。

農委會呼籲,尚未裝設GPS的業者,特別是牧場與牧場間載運種豬、小豬的運輸車輛,以及不經拍賣市場由豬場直接至屠宰場屠宰的自備豬隻運輸車輛及載運豬隻屠體、內臟、分切物運輸車輛,務必於7月底前申請安裝,以免受罰。

農委會再次呼籲,相關業者遵循規定,8月起將依規定嚴格查處,請儘速安裝GPS;已自行安裝的業者,請通知其GPS廠商提供車機資料系統介接上傳資料至農委會資訊中心,以保障全國養豬產業及維護消費者食肉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