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錫輝/國軍退役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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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9月7日前後,胡璉第十二兵團高魁元第十八軍李樹蘭第一一八師(洪都支隊)行經筆者老家廣東省興寧縣,為了搶水塘的魚吃,槍殺了我的父親劉展文。十天後,第十八軍羅錫疇第十四師(武夷支隊)廖先鴻第四十一團又來到我家,把我和四個堂叔強行押走,強迫參軍。2014年我向前總統馬英九陳情,當時總統府函覆:要筆者相信政府會作適當的處理;內政部函覆可依照《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補償條例》辦理;國防部表示「本案事發地點為廣東省,不在條例範圍內」,並推卸責任稱「所陳乃刑事案件,國防部為行政機關,無法審認」。去年8月筆者向行政院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出陳情,國防部仍舊相同的回覆。

今年是先父劉展文受難70周年,歷經多年向政府陳情,未能替先父討回公道,倍感悲傷。「六四天安門廣場事件」30周年,遠在天邊的事,尚能獲得蔡英文總統關注表達意見,期盼蔡總統對近在眼前的筆者陳情案亦能關注,法外施仁,勿仍舊以「國防部為行政機關無法審認」回覆,以彰顯政府保障人權,追求公平正義的新氣象。

筆者現年87歲,先父被國軍殘殺,自己卻在國軍賣命,深感愧對先父在天之靈。回憶1949年9月,國軍抓我當兵時,我的母親懷胎十月即將臨盆,她的丈夫才被國軍殘殺,跪到地上乞求留下她的長子而不得,悲傷過度致嬰兒胎死腹中,午夜夢迴思念及此,再難安眠。1992年辭去公職返鄉探親,同胞弟弟向我傾訴:「爸爸被國民黨軍隊殺害,幼年生活潦倒,長大後又因哥哥在國民黨軍隊,不能參加共產黨,就業困難……」。聽到後只能感到辛酸,無言以對。國民黨和共產黨互相殘殺,是何道理?所為何來?往者已矣,來者可追!今日兩岸關係,仍舊劍拔弩張,大有互相毀滅之勢。

日前我在《臉書》貼上《三立新聞網》2018年12月13日標題為「我爸只是碎念一下,國民黨軍卻槍殺他」的這篇報導,朋友看到後勸導我「放下吧!」,我是想「放下它」了。胡璉兵團帶著違法的罪惡,於1949年10月24日趕赴金門古寧頭作戰,挽救中華民國於危亡。可是,中華民國政府竟立法自絕於中國大陸。

法學博士曾建元教授大作〈追求向人性回歸的轉型正義〉一文認為:「國軍濫殺和抓兵,情形不同於白色恐怖時期常見的形式司法不法下的政治迫害,而更類似於二二八事件中常見的直接國家暴力,其處理不屬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例舉的類型,而屬於其他轉型正義事項。因而政府面對牽涉兩岸人民的問題,要有更高的歷史視角、法律的智慧和悲天憫人的胸懷。而我認為,回歸人性和良心,超越兩岸政治和主權問題的糾葛,讓臺灣土地上的人民在回歸中華民國統治後因為國家暴力濫權所曾經受到的委屈和迫害,得以因真相的澄清而獲得道歉而寬恕,讓我們的國家在民主化後有一個新的開始,所有的臺灣人民都能在此安居樂業,共同締造自由、公義與幸福的未來,才是我們追求轉型正義的目的。

劉展文是臺灣老兵的父親,他無辜犧牲生命,獻出兒子,他的兒子為臺灣的付出已經足夠,該是我們為他們爭取公道的時候,我祈願在這路上盡一個知識分子該有的責任,讓所有的劉展文都能得到中華民國的道歉,讓所有的劉錫輝都不會因為生命與臺灣的牽繫而有所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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