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到期想退租,房客為能順利拿回押金,通常須將租屋處整理清潔、恢復原狀,不過偶有房東因空間清潔、家具汙損等的認知與房客不同,因而產生糾紛。專家提醒,所謂的「恢復房屋原狀」沒有客觀標準,因人而異,最好的方法就是於簽約時就約定清楚,並註記在合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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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租屋契約都會寫明,退租時須將房子恢復原狀,但到底「恢復原狀」的程度為何?信義房屋客戶服務部執行協理劉韋德直言:「實務判決曾認房屋有改裝設施時,應恢復至出租前之狀態,但沒有改裝設施時,需個案認定。」所以建議一開始簽約時,雙方就該約定清楚、將細節列入合約中。

劉韋德舉例,例如牆壁在多年使用後造成的正常汙漬,是否須重新粉刷?壁紙若有破損是否須重貼?木地板在正常使用下造成的凹陷是否要賠償?空間的清潔該到什麼情況?牆壁可否打洞?以及打洞後須恢復到何種程度等,如能逐一記載在合約上,較能避免事後因彼此標準落差而有糾紛。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提醒,租客在看屋時就要確定屋況,檢查房東提供的家具、家電狀態,若已有破損、汙漬等,應拍照留底,也要先試用屋內附設的家具與家電,確認沒有故障損壞。

而退租點交時,房東除可用押金抵扣拆算的水電瓦斯費外,若房屋被破壞、家具損壞時,也可主張依修繕金額扣押金,再將扣除後的金額返還給房客。如果房子毀損嚴重,修復費用超過抵押的2個月押金金額,劉韋德表示,房東有權要求房客賠償該筆損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