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去年9月發布「特管辦法」,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目前三軍總醫院及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已經核准得執行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於癌症,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今(10)日透露,目前尚有26家醫療機構,共57件申請案於審查中,預計7月底還會再通過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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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指出,目前申請案件中,以自體免疫細胞治療最大宗,其次為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用於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再來就是骨髓及間質幹細胞,以此三大類為主。

石崇良表示,細胞治療與傳統治療不同,主要用於末期,以及傳統治療無效患者,在審查過程中,會特別把關收費、退費標準,要求費用合理,以及實施後每年須進行臨床結果評估,以防濫用情事。此外,為避免出現自體、異體混淆,以及保障細胞品質,會特別重視細胞製備場所細胞運送及儲存。

石崇良說,特管辦法中要求通過審查的醫療院所,發生不良事件一定要及時通報,每年還要繳交成果報告,若發現收費太浮濫、治療成效不佳,將會撤銷計畫,以膝關節來說,至少要維持一年的治療效果。

新光醫院與訊聯生技申請「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細胞治療計劃已於4月送件,新光醫院再生醫學中心暨骨科主任釋高上表示,部分早期退化性關節炎的患者,除原有的PRP自體血小板及玻尿酸等傳統治療方法外,也希望嘗試自體細胞治療。

釋高上說,針對退化性關節炎的自體細胞治療,國際過去都曾發表研究,無論動物實驗還是人體實驗,都能達到80%的治療效果,針對輕微退化患者,或許治療一次就能解決長期的膝關節問題,但施打於中後期患者效果較差,而末期癌症、血液疾病的患者則不適合此治療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