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19)年綜合所得稅首比退稅將於7月31日入帳,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統計,退稅金額新台幣逾455億元,較去年首批退稅增加91億元,年增25.1%,共計超過294萬件,亦較去年首批退稅增加近64萬件,增幅27.8%。
財政部表示,有關2018年綜所稅的大批退稅作業將分3批次作業,依申報方式、時間點有所不同,其中第1批退稅日期是7月31日,適用範圍包括一、5月31日前網路申報案件;二、稅額試算在5月31日前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案件,以「書面」回復者,而且必須是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的案件;三、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的案件。
第2批退稅日期在今年10月31日,適用範圍包括一、稅額試算在5月11日之後以「書面」回復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書面」回復的案件。二、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在5月11日以後申報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的案件。
第3批退稅日期明年1月20日,適用範圍為逾期申報退稅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的案件。
財政部指出,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2種,「直撥退稅」方式可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只要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反之,「一般退稅」方式是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而根據財資中心統計,今年首批退稅案件共有294萬1300件,比去年大增近64萬件,可領退稅件數年增27.8%,退稅金額455.78億元,亦較去年增加91億元,增幅25.1%。
由於2017年度綜所稅退稅已有超過9成的人都選用最節省徵納雙方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方式。今年首批退稅案件中75%都直撥退稅,件數達221萬多件,國稅局會在31日將退稅直接匯入當初申報時的指定退稅帳戶,其餘73萬多件退稅案件則是「採一般退稅」方式,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自行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至於退稅案件、金額雙雙提高,財政部分析,應與稅制變化有關,今年5月綜所稅申報,調高4大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加上納保法保證不課稅的基本生活費門檻也從16.6元調高為17.1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第2批退稅日期在今年10月31日,適用範圍包括一、稅額試算在5月11日之後以「書面」回復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書面」回復的案件。二、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在5月11日以後申報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申報的案件。
第3批退稅日期明年1月20日,適用範圍為逾期申報退稅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的案件。
財政部指出,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2種,「直撥退稅」方式可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只要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反之,「一般退稅」方式是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而根據財資中心統計,今年首批退稅案件共有294萬1300件,比去年大增近64萬件,可領退稅件數年增27.8%,退稅金額455.78億元,亦較去年增加91億元,增幅25.1%。
由於2017年度綜所稅退稅已有超過9成的人都選用最節省徵納雙方成本的「轉帳直撥」退稅方式。今年首批退稅案件中75%都直撥退稅,件數達221萬多件,國稅局會在31日將退稅直接匯入當初申報時的指定退稅帳戶,其餘73萬多件退稅案件則是「採一般退稅」方式,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再由民眾自行前往指定金融機構兌領。
至於退稅案件、金額雙雙提高,財政部分析,應與稅制變化有關,今年5月綜所稅申報,調高4大扣除額包括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加上納保法保證不課稅的基本生活費門檻也從16.6元調高為17.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