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鄧小平對英國首相柴契爾( Margaret Hilda Thatcher )夫人解說《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中,中方對於承諾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因由,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需要有一個穩定的周邊環境,爭取成為 「經濟發達國」,鄧小平特別指出,「五十年後香港改變的機會只會更小,因為屆時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的經濟已彼此依賴」,中國大陸已經變了,與香港的差異不會太大,所以不必懷疑中華人民共和國會收回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下給予香港人民高度自治的承諾。
但1989年6月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對北京天安門學生運動的血腥鎮壓,震驚了等待回歸中國的香港社會,150萬港人上街抗議,自此起香港社會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撐起每年持續不墜至今在維多利亞公園的燭光晚會,香港人藉悼念六四,表明心跡,自由民主憲政法治是香港高度自治的價值基礎,香港政治發展的方向,也是香港人民安身立命的所在。
末代英國香港總督彭定康( 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 )在1994年推出政治改革方案,試圖藉由成立香港人民變相直接選舉產生的立法局,使香港民主搭直通車過渡到主權回歸中國之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回歸之前選任成立臨時立法會,提前展開平行立法,完全架空立法局,而在主權移交後立即接管立法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摘彭定康政改方案破壞了香港現狀,意在言外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接收的是英國在香港的殖民體制,並不是真心想要港人治港,然後放任香港人民投身民主再造中華的歷史事業。
2003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意推動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的國家安全立法,引發7月1日民間人權陣線領導50萬人抗爭上街大遊行。國家安全概念空泛,一旦入法,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箝制香港人民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的統治工具,香港人民清楚箇中利害,激烈抵抗,成功迫使港府暫緩立法,並將民氣轉移到爭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雙普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反對國安立法視為不愛國而大加撻伐,激化出香港的民族意識。七一遊行在此後,成為與六四晚會同樣在香港具有傳統的群眾示威行動,六四和七一也就成為具有高度象徵意義的香港自由保衛戰。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承諾2007年同意讓香港人民自決是否變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方式,但實際的狀況是,中國共產黨御用選舉委員會選出來的行政長官,在向建制派控制的立法會提出的選舉方案,都不會是真普選,只是讓香港人在經過共產黨篩選過的人選中進行投票,連愛國、愛黨、愛港都被共產黨當成憲法原則來教訓香港人,也就意味著根本排除反共者的參選資格。更者,共產黨還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加諸了許多限制,使真普選成為泡沫幻影。爭取真普選方案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旋即由學生團體帶向升高為雨傘運動,雨傘運動遭到鎮壓後,標榜本土和勇武抗爭的魚蛋革命繼之而起。
關涉香港和中國大陸地區引渡事宜的《逃犯條例》修例,本質是導致2003年七一遊行的變相國安立法,它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引渡一般罪犯到內地偵審,無須抬出國安的名義,而在此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已經開始鬼鬼祟祟在香港以綁架方式進行境外執法。中國大陸的司法,還在刑求逼供的階段,香港人和全世界在香港的人們,都可能成為引渡的對象。香港的司法出現如同潰堤蟻穴般的破口,由法治支撐起來的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連同高度自治的地位,眼見乃岌岌不保。
六四三十周年成為歷史對香港人民的暗示和召喚,香港人民意識到《逃犯條例》把人犯送中和香港自由送終間的關聯,使得民陣於6月9日發起的守護香港反送中大遊行獲得了103萬香港人民的響應,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仍以北京馬首是瞻,堅持6月12日《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逕付二讀限期完成修例。
香港人民背水一戰,於6月12日包圍立法會阻擋修例,警民爆發流血衝突,立法會議員無法入會開議,群眾次日依舊圍攻立法會,持續阻擋修例,15日社運青年梁凌杰在金鐘道太古廣場跳樓抗議殉身明志,林鄭月娥迫於形勢,出面表示暫緩修例,但仍指控群眾暴動,民陣乃提出撤回修例、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抗爭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林鄭月娥下台等五大訴求,於16日發起第二波反送中大遊行。
香港人民同仇敵愾,740萬人有200萬人上街,七一之後群眾持續包圍政府總部、立法會、警察總部、律政司各處,29日香港教育大學女生盧曉欣在粉嶺嘉福邨跳樓抗議,次日再有女子鄔幸恩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跳樓。七一大遊行,55萬群眾上街接應,最後攻進立法會,發表《金鐘宣言/香港人民爭取其應有之普世價值及社會制度宣言》,將五大訴求總結在立即實行雙普選。7月2日凌晨立法會最後四死士為一女生入內召回。
香港「反送中」實際上已經轉變為「反中」,香港人民在血色六月的洗禮下,已凝結出香港公民民族主義,但這並不表示香港獨立已經成為主流意見,《金鐘宣言》表達的是維護一國兩制港人自治的精神。林鄭月娥罔顧香港民意,逢迎上意,強推送中修例,作為香港行政長官,無能解決民怨,不斷刺激官民對立,根本失職失格。《金鐘宣言》清楚地指出香港問題的癥結,不在林鄭月娥辭職與否,而是香港沒有真正能反映民意和代表民意的民選政府和議會,使公共政策與立法得以在制度性的機制中進行實質的辯論和議決。但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從黨國體制出發對於一國兩制和香港自治的理解相去太遠。香港人民最終能夠憑藉的武器,只能是自己的血肉之軀,如果中國共產黨不能體會當年五十年不變的初心,香港的一國兩制注定將是一場即將收播的悲劇。
昔日燦爛的東方之珠,香港人所有在回歸中國後的委屈,在今天凝聚成一顆巨大的淚珠。羅大佑的《東方之珠》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禁歌,卻是香港人民無盡的哀歌。
●作者: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訪問學者、中國問題專家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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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英國香港總督彭定康( Christopher Francis Patten )在1994年推出政治改革方案,試圖藉由成立香港人民變相直接選舉產生的立法局,使香港民主搭直通車過渡到主權回歸中國之後。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回歸之前選任成立臨時立法會,提前展開平行立法,完全架空立法局,而在主權移交後立即接管立法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指摘彭定康政改方案破壞了香港現狀,意在言外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接收的是英國在香港的殖民體制,並不是真心想要港人治港,然後放任香港人民投身民主再造中華的歷史事業。
2003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意推動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23條的國家安全立法,引發7月1日民間人權陣線領導50萬人抗爭上街大遊行。國家安全概念空泛,一旦入法,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直接箝制香港人民言論自由和人身自由的統治工具,香港人民清楚箇中利害,激烈抵抗,成功迫使港府暫緩立法,並將民氣轉移到爭取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雙普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將反對國安立法視為不愛國而大加撻伐,激化出香港的民族意識。七一遊行在此後,成為與六四晚會同樣在香港具有傳統的群眾示威行動,六四和七一也就成為具有高度象徵意義的香港自由保衛戰。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承諾2007年同意讓香港人民自決是否變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選舉方式,但實際的狀況是,中國共產黨御用選舉委員會選出來的行政長官,在向建制派控制的立法會提出的選舉方案,都不會是真普選,只是讓香港人在經過共產黨篩選過的人選中進行投票,連愛國、愛黨、愛港都被共產黨當成憲法原則來教訓香港人,也就意味著根本排除反共者的參選資格。更者,共產黨還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加諸了許多限制,使真普選成為泡沫幻影。爭取真普選方案的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旋即由學生團體帶向升高為雨傘運動,雨傘運動遭到鎮壓後,標榜本土和勇武抗爭的魚蛋革命繼之而起。
關涉香港和中國大陸地區引渡事宜的《逃犯條例》修例,本質是導致2003年七一遊行的變相國安立法,它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引渡一般罪犯到內地偵審,無須抬出國安的名義,而在此之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已經開始鬼鬼祟祟在香港以綁架方式進行境外執法。中國大陸的司法,還在刑求逼供的階段,香港人和全世界在香港的人們,都可能成為引渡的對象。香港的司法出現如同潰堤蟻穴般的破口,由法治支撐起來的國際金融中心和自由港的地位,連同高度自治的地位,眼見乃岌岌不保。
六四三十周年成為歷史對香港人民的暗示和召喚,香港人民意識到《逃犯條例》把人犯送中和香港自由送終間的關聯,使得民陣於6月9日發起的守護香港反送中大遊行獲得了103萬香港人民的響應,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仍以北京馬首是瞻,堅持6月12日《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逕付二讀限期完成修例。
香港人民背水一戰,於6月12日包圍立法會阻擋修例,警民爆發流血衝突,立法會議員無法入會開議,群眾次日依舊圍攻立法會,持續阻擋修例,15日社運青年梁凌杰在金鐘道太古廣場跳樓抗議殉身明志,林鄭月娥迫於形勢,出面表示暫緩修例,但仍指控群眾暴動,民陣乃提出撤回修例、收回暴動定性、撤銷對抗爭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林鄭月娥下台等五大訴求,於16日發起第二波反送中大遊行。
香港人民同仇敵愾,740萬人有200萬人上街,七一之後群眾持續包圍政府總部、立法會、警察總部、律政司各處,29日香港教育大學女生盧曉欣在粉嶺嘉福邨跳樓抗議,次日再有女子鄔幸恩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跳樓。七一大遊行,55萬群眾上街接應,最後攻進立法會,發表《金鐘宣言/香港人民爭取其應有之普世價值及社會制度宣言》,將五大訴求總結在立即實行雙普選。7月2日凌晨立法會最後四死士為一女生入內召回。
香港「反送中」實際上已經轉變為「反中」,香港人民在血色六月的洗禮下,已凝結出香港公民民族主義,但這並不表示香港獨立已經成為主流意見,《金鐘宣言》表達的是維護一國兩制港人自治的精神。林鄭月娥罔顧香港民意,逢迎上意,強推送中修例,作為香港行政長官,無能解決民怨,不斷刺激官民對立,根本失職失格。《金鐘宣言》清楚地指出香港問題的癥結,不在林鄭月娥辭職與否,而是香港沒有真正能反映民意和代表民意的民選政府和議會,使公共政策與立法得以在制度性的機制中進行實質的辯論和議決。但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從黨國體制出發對於一國兩制和香港自治的理解相去太遠。香港人民最終能夠憑藉的武器,只能是自己的血肉之軀,如果中國共產黨不能體會當年五十年不變的初心,香港的一國兩制注定將是一場即將收播的悲劇。
昔日燦爛的東方之珠,香港人所有在回歸中國後的委屈,在今天凝聚成一顆巨大的淚珠。羅大佑的《東方之珠》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禁歌,卻是香港人民無盡的哀歌。
●作者: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訪問學者、中國問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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