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減除12萬元。不過,會計師也提醒,新增長照扣除額因屬於基本生活費用性質,因此未來會納入基本生活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而且長照扣除額也設有排富條款,有這3種狀況的人就不適用長照扣除額。
為配合政府推動長期照顧政策,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負擔,立法院7月1日三讀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項目,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自今(2019)年1月1日起適用,即明年綜合所得稅就能申報。
不過,依據納保法計算的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因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已從基本生活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中排除,所以不影響,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新增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因屬基本生活費用性質,將會納入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
▲由於新增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屬基本生活費用性質,將會納入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圖/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提供)
此外,雖然未來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親屬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就可以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但也設有排富條款,有3種情況的人不能夠扣除,包括一、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適用稅率在20%以上;二、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三、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的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金額(現為6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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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依據納保法計算的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因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已從基本生活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中排除,所以不影響,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指出,新增的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因屬基本生活費用性質,將會納入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
此外,雖然未來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親屬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就可以適用長照特別扣除額,但也設有排富條款,有3種情況的人不能夠扣除,包括一、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後,適用稅率在20%以上;二、選擇就其申報戶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三、納稅義務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的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金額(現為6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