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酒後駕車」經常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重大損失,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自 7月1日開始施行,首次主張 【酒駕重罰+同車乘客連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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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訂《新制》重點包括一、酒駕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二酒駕、拒檢(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三、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四、慢車酒駕、拒檢(測)也加重處罰;五、酒駕累犯或拒檢(測),肇事致人重傷死亡沒入車輛。

縣警局指出,酒駕行為經常與飲宴活動有關,所以特別呼籲民眾應建立「指定駕駛」的觀念,事先約定一人駕車不喝酒,不僅其餘同車親友可以盡興,人身安全也更有保障;另外,也可以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警方籲請酒店、飯店、餐廳、KTV等供應酒類飲宴場所,業者應主動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的服務,尤其建議代客泊(停)車人員,要避免直接將車輛鑰匙交還酒醉顧客,並積極勸導及協助安排上述代駕服務,不要任其酒駕上路,假如顧客仍執意酒後駕車,應即通知警方到場協助處理。

警察局為宣示對「酒駕零容忍」的決心,呼應政府修法「酒駕罰很大,拒測罰更重」的政策,將自7月1日起,將加強攔查執法,一旦發現駕駛人有酒味酒容,必定依法酒測,超標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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