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山水庫水源保護帶農民在水庫興建時無法進入耕作所造成損失,農民自救會經13年的陳情終在立委劉建國的協調下,和水利署達成發放含林務局租地回收補償金30萬元每公頃138萬元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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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水庫自95年至105年底興建完成,興建工程施工期間,造成部分道路通行不便,導致向林務局承租71~73林班地的農民無法進入水庫保護帶以上耕作,造成農民損失而組成自救會陳情,訴求主張應比照徵收農地發放補償金,但經建會100年7月13日函示,湖山水庫保護帶以上租地造林業者發放地上物救濟金,應循終止租約機制收回林地,因此引起自救會群情憤慨,在同年10月13日自救會於湖山水庫總工務所遊行並遞交陳情書,歷經多年多次協調,迄今以13年了,仍因未能取得共識而沒能達成協議。

20日,自救會又和經濟部水利署府署長鍾朝恭等相關官員協商,經立委劉建國與會協調,終達成每公頃發放138萬(均含林務局租地回收補償金每公頃30萬元),補償總面積約146.833公頃,並將提報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審議,俟簽報經濟部核准後循程序發放。

湖山水庫自救會陳情13年 立委劉建國居中達成協議 ▲湖山水庫水源保護帶農民自就會歷經13年陳情終和水利署達成補償協議。(圖/記者簡勇鵬攝,2019.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