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15)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港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理由台灣已表明不會接受在現有修例情況下,移交涉嫌在台殺害女友的陳同佳,因此修例迫切性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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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15日發布新聞稿回應表示,我方不可能同意侵害人權自由及國家主權的「逃犯條例」。「逃犯條例」修法,企圖將台港司法互助問題納入一個中國框架處理,不僅侵害人權自由,也侵害我國家主權,我們堅決反對這種披著司法外衣的政治圖謀。

陸委會指出,針對港女命案,我方自始即展現誠意、善意與同理心,籲港府回應我方前所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共同釐清管轄權及案情,相信將有助解決個案,還給受害者家屬公道。我方始終秉持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的原則下,與世界各國或司法管轄區進行各式司法合作,長期以來我們也積極考慮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以實現公義、從根本解決問題。

對於這次香港巿民所展現出來守護自由的決心與勇氣,陸委會表示感動且敬佩,希望港府續體察民情、傾聽民意,珍惜香港法治與自由人權價值,為香港的長遠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台港也應共同守護法治、人權,為青年世代締造希望前景。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香港一但通過就算又被稱為「送中條例」的「逃犯條例」,台灣方面也不會接受香港將逃犯移交我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