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到一本美國律師寫的書《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這是一位專門處理離婚訴訟的律師,雖然身經千百場離婚征戰,仍然認為困頓中的婚姻還是值得拯救的,因此寫出這本書來提醒大家如何「不」扼殺自己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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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在律師事務所工作,所內律師也處理不少離婚訴訟,坦白說,進入訴訟之後,還能挽回的,實在是少數之中的少數。

為什麼我們會在原本是充滿粉紅色泡泡的愛情中,漸生怨懟呢?我們究竟對對方做了什麼?如果可以知道哪些事不要做,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讓婚姻走向不幸的結局呢?

在書裡,這位見過上千對離婚夫妻的律師說,婚姻幾乎都敗在兩個最根本的原因上:

一、你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

二、你表達不出你要的是什麼


在看到這段話的時候,我也自己深思,我自己在婚姻中想要的是什麼呢?我有表達過嗎?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發現結婚超過十年,牽手將近二十年的我,其實每個階段要的都不一樣,而第二個問題的答案就更糟糕了,多數的時候,我居然都根本「沒有」直接的表達過,還以為暗示與沈默,對方懂我就該猜得出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表現呢?明明深愛著對方,卻不讓對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我想,是因為不願意面對自己的脆弱吧!

然而,書裡卻有一句話深深震撼我的心:「每一次埋葬感覺,都是為愛自掘墳墓。」類似的話,其實我也曾經在一位諮商心理師的口中聽到。以前,我覺得包容與忍耐也是愛的一種,不管是我對對方,還是對方對我。後來漸漸成熟了才知道,很多感覺不會因為假裝沒發生就不存在,但卻會因此忘了去解決,久了之後,就像累積的能量,會一次爆發出來,這時,已經變得太複雜,很難抽絲剝繭去解釋或化解了。

因此,在婚姻關係當中,時時覺察到自己的感受或對方的異樣,及時表達,是對維繫良好的伴侶關係,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這麼做的前提,就是要對自己誠實,也用開放的態度讓對方願意對你誠實。

然而,如果婚姻走到某個地步,雙方已經深埋了太多的情緒與衝突,這時候,我們就得像洋蔥般層層剝削,從過去對對方了解,去找到對方的需求,在結束之前,或許一切還有機會改變。

就如同我前幾天聽朋友跟我分享的「種子理論」,現在的植栽是過去所種下的種子長成,未來的植栽是現在所種下的種子長成。

●作者:「律師娘」林靜如/作家、廣播主持人,經營「律師娘講悄悄話」、「娘子軍創業共學團」等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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