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陣子在外縣市設了一個分公司,委請行政部門的小翠張羅新辦公室的裝潢,以及採購家具、家電設備;原本說好這筆裝修費用將由另一家子公司出帳,在時間緊急的情況下,小翠就先到當地,就地採購了幾筆適合的家具用品,還自己掏腰包,刷了十四、五萬的貨款,讓分公司裝修得以準時完成。
由於小翠的公司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所以小翠雖然墊錢,但她一點都不擔心最後會請不到錢。等到一切就緒,分公司開始營運,小翠任務完成,回公司整理帳務;她依照原本總經理跟子公司總經理之間溝通的默契,把請款簽呈簽給子公司總經理,包括她預先墊的十四萬多;她在簽呈中清楚寫著,必須在兩周內,將全部七十五萬元的裝修相關款項,付給廠商。
簽呈送上去沒多久,小翠就接到子公司總經理秘書的電話,意思是說,他們總經理看過簽呈之後,覺得這筆錢還是應該由總公司負責,因此不願意批示這份簽呈;小翠聽到之後,儘管覺得有點傻眼,但還是耐著性子,取回簽呈,口頭跟自己的總經理報告這件事。
結果總經理當場臉色一沉,問小翠「事情怎麼變成這樣?」不明就理的小翠也答不上來,只能站在旁邊喃喃自語:「當初說要由子公司負責的時候,總經理您也在啊,我怎麼知道為什麼子公司那邊會反悔?」
儘管總經理的位階,高於子公司總經理,但公司內部都知道,他們兩個長官,過去有恩怨,素來有些矛盾;被小翠這樣一說,總經理更不高興,就喝斥小翠:「妳把當初的公文拿出來,依照程序重新向子公司請款!」
小翠滿臉問號:「請問總經理,哪一份公文?」
總經理:「就是當初它們承諾要負擔這筆費用的公文啊!」
小翠:「報告總經理,當初是汪總與您的口頭約定,沒有公文耶……」
不說還好,小翠這樣一說,原本就不高興的總經理,氣得拍起桌子:「妳們怎麼做事的?口頭約定如果對方不承認,妳拿什麼去要東西?上公文確認,用白紙黑字讓他們沒話可說,這不是基本的嗎?怎麼連這件小事都辦不好?」
眼看自己墊的十幾萬,能不能回得來還猶未可知,再加上其他還欠廠商的六十萬元貨款,不知道拿不拿得到?被總經理喝斥完的小翠,回到座位兩行眼淚簌簌地流了下來,她覺得自己很無辜,明明是兩位長官的口頭承諾,怎麼最後反過來怪她沒有出公文確認?
小翠的直屬長官,行政部李經理聽完小翠的滿腹委屈後,緩緩地回覆她:「這件事我來幫妳協調,不會讓妳虧錢,妳別擔心;但是妳以後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再高階的長官說的任何事,妳最後一定要用公文、簽呈,至少是電子郵件,逼他們簽字確認,白紙黑字,他們才會認帳,這是在企業工作的基本動作。」
小翠點點頭表示理解,李經理也立刻幫她去協調高層長官,最後用追加預算的方式,由總公司出帳還款,順利解決這次風波,也把該還給小翠的錢,悉數還給小翠。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再這次風波後,小翠一度考慮丟辭呈,因為她覺得自己沒做錯事情,甚至主動幫公司墊錢,卻兩面不討好,這樣的公司跟長官,讓她很失望。
小翠跟我分享這個想法的同時,我當下勸她「不要意氣用事」;她待的公司,其實是一家有規模的公司,從公司跟主管的角度,「凡事照規定來」是基本原則,所以任何會議、溝通之後,小翠本來就應該用文字記錄的方式,將決策確認下來;而且在收付款的過程中,小翠可以透過公司制度申請調度緊急基金支出,絕不適合自己先墊錢。
「妳沒跟長官提墊錢的事吧?」我問小翠。
「對,你怎麼知道?」
「因為如果妳提了這件事,長官不但不會感謝妳,可能還會加碼再罵妳幾句!」我跟小翠強調,沒有一家有制度的公司,會鼓勵員工墊錢,「便宜行事」的做法,只會帶來更多可能發生的糾紛。
經過說明,小翠終於聽懂我的意思;她說,這是一次很好的教訓,未來她一定會謹記「凡事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及「不要幫公司墊錢」兩大原則;我也相信,更懂得保護自己後,原本就認真的小翠,在職位上一定可以發揮得更好!
●作者:蔡祐吉/職場作家、資深媒體人、企業講師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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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呈送上去沒多久,小翠就接到子公司總經理秘書的電話,意思是說,他們總經理看過簽呈之後,覺得這筆錢還是應該由總公司負責,因此不願意批示這份簽呈;小翠聽到之後,儘管覺得有點傻眼,但還是耐著性子,取回簽呈,口頭跟自己的總經理報告這件事。
結果總經理當場臉色一沉,問小翠「事情怎麼變成這樣?」不明就理的小翠也答不上來,只能站在旁邊喃喃自語:「當初說要由子公司負責的時候,總經理您也在啊,我怎麼知道為什麼子公司那邊會反悔?」
儘管總經理的位階,高於子公司總經理,但公司內部都知道,他們兩個長官,過去有恩怨,素來有些矛盾;被小翠這樣一說,總經理更不高興,就喝斥小翠:「妳把當初的公文拿出來,依照程序重新向子公司請款!」
小翠滿臉問號:「請問總經理,哪一份公文?」
總經理:「就是當初它們承諾要負擔這筆費用的公文啊!」
小翠:「報告總經理,當初是汪總與您的口頭約定,沒有公文耶……」
不說還好,小翠這樣一說,原本就不高興的總經理,氣得拍起桌子:「妳們怎麼做事的?口頭約定如果對方不承認,妳拿什麼去要東西?上公文確認,用白紙黑字讓他們沒話可說,這不是基本的嗎?怎麼連這件小事都辦不好?」
眼看自己墊的十幾萬,能不能回得來還猶未可知,再加上其他還欠廠商的六十萬元貨款,不知道拿不拿得到?被總經理喝斥完的小翠,回到座位兩行眼淚簌簌地流了下來,她覺得自己很無辜,明明是兩位長官的口頭承諾,怎麼最後反過來怪她沒有出公文確認?
小翠的直屬長官,行政部李經理聽完小翠的滿腹委屈後,緩緩地回覆她:「這件事我來幫妳協調,不會讓妳虧錢,妳別擔心;但是妳以後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再高階的長官說的任何事,妳最後一定要用公文、簽呈,至少是電子郵件,逼他們簽字確認,白紙黑字,他們才會認帳,這是在企業工作的基本動作。」
小翠點點頭表示理解,李經理也立刻幫她去協調高層長官,最後用追加預算的方式,由總公司出帳還款,順利解決這次風波,也把該還給小翠的錢,悉數還給小翠。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再這次風波後,小翠一度考慮丟辭呈,因為她覺得自己沒做錯事情,甚至主動幫公司墊錢,卻兩面不討好,這樣的公司跟長官,讓她很失望。
小翠跟我分享這個想法的同時,我當下勸她「不要意氣用事」;她待的公司,其實是一家有規模的公司,從公司跟主管的角度,「凡事照規定來」是基本原則,所以任何會議、溝通之後,小翠本來就應該用文字記錄的方式,將決策確認下來;而且在收付款的過程中,小翠可以透過公司制度申請調度緊急基金支出,絕不適合自己先墊錢。
「妳沒跟長官提墊錢的事吧?」我問小翠。
「對,你怎麼知道?」
「因為如果妳提了這件事,長官不但不會感謝妳,可能還會加碼再罵妳幾句!」我跟小翠強調,沒有一家有制度的公司,會鼓勵員工墊錢,「便宜行事」的做法,只會帶來更多可能發生的糾紛。
經過說明,小翠終於聽懂我的意思;她說,這是一次很好的教訓,未來她一定會謹記「凡事白紙黑字寫下來」,以及「不要幫公司墊錢」兩大原則;我也相信,更懂得保護自己後,原本就認真的小翠,在職位上一定可以發揮得更好!
●作者:蔡祐吉/職場作家、資深媒體人、企業講師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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