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4日下午5點50分許,於小白沙嶼北面海域查獲榮X發漁船涉嫌盜採禁捕期的馬糞海膽,數量多達50顆左右,由於澎湖縣的漁業資源日益缺乏,全案依澎湖地檢署檢察官指示,將漁船扣押並沒入盜採海膽,依違反漁業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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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公告每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一律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馬糞海膽。(圖/澎湖縣政府提供,2019.06.04)

環保案件聯合查緝小組是由農漁局、警察局、海巡隊組成,澎湖縣政府為維馬糞海膽資源永續利用,公告每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一律禁止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馬糞海膽,違反者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

縣府農漁局表示,水產資源雖具有再生性,但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海洋生物皆須有休養與繁衍期,方能使物種生生不息,希望漁民朋友配合,遵守馬糞海膽禁漁期及最小漁獲體長之相關規定,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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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局呼籲,馬糞海膽尚未開放採捕,敬請漁民朋友配合,遵守馬糞海膽禁漁期及最小漁獲體長之相關規定。(圖/澎湖縣政府提供,2019.06.04)

農漁局呼籲,馬糞海膽尚未開放採捕,敬請漁民朋友配合,遵守馬糞海膽禁漁期及最小漁獲體長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