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周姓急診科醫師遭女病患指控,稱他以治療便秘名義,將手指插入下體性侵,周男則喊冤,表示女性直腸與陰道相距僅 0.5 公分,且由同條神經支配,因此挖糞便時陰道會有侵入感是正常的。法院審酌後,認為女病患驗傷時間距離求診已超過 6 小時,無法證實下體傷勢是周男造成,因而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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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該名女病患 2016 年 9 月間因肚子痛到醫院求診,經診斷後認為是便祕所致,先請護理師以甘油灌腸,想讓患者自行排便,但卻沒有效果,因此便由周姓醫師施行肛門擴張術,將手指伸進直腸把硬化到如石塊的糞便搗碎、挖出。

女病患指控,當時周姓醫師將她送進診療時說「用挖的」,卻未說明要怎麼挖,就直接將手伸進下體性侵,她嚇得當場尖叫,醫師才收手離開,事後她前往驗傷,報告顯示陰道確實有撕裂傷,讓她氣得報警控告周男並求償 50 萬元。

▲醫師為便秘的女病患施行肛門擴張術卻挨告性侵。(示意圖/pixabay)

周男則喊冤表示,依診斷經驗,需要施行肛門擴張術的病患,糞便多早已脫水且硬如石塊,處理時需徒手深入直腸,以 360 度來回轉動將糞便搗碎再挖出,過程相當費力,當時現場也有護理師可證明他有挖出糞便。

周男解釋,女性直腸與陰道相距僅 0.5 公分,且由同一條神經支配,而患者囤積的糞便又多又硬,因此在以手指伸入直腸掏糞便時,患者必然覺得陰道有侵入感。他更無奈表示,所有醫師在進行此類治療時都只想盡快完成,根本不會有人看著髒臭的糞便,還有那個心思想入非非,質疑女子是想索賠才亂講。

新北地院審酌後認為,雖然女患者驗傷報告顯示陰道有撕裂傷、處女膜破裂屬實,但她說詞反覆,且當天上午 10 時許就診,晚間 7 時許才去驗傷,時間間隔超過 6 小時,難以認定傷勢為周姓醫師造成,且當時在場的護理師也證稱醫師有挖出糞便,看診過程無異。法官認為女子無法證明周男有性侵行為,加上刑事部分也已被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因而駁回女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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