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工商團體認為印花稅與加值型營業稅有重複課稅問題,建議廢除,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將請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並兼顧財政紀律原則下,於1個月內盡速研議。對此,財政部今 (21) 日表示,印花稅為各地方政府重要財源,每年平均稅收百億元,近日將先發函地方政府,在徵詢意見後,盡快審慎研議。
工商協進會今日與行政院長蘇貞昌進行早餐會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會後表示,這次談了16項都有書面回應,並針對其中9項做實質的討論,像是談了很多年的印花稅,他們認為不合時宜且有重複課稅之嫌,蘇院長也表示將請財政部在財政有餘裕並兼顧財政紀律原則下,研議是否取消印花稅,並在1個月內提出作業方式。
對此,財政部賦稅署今日指出,印花稅緣於荷蘭,開徵目的主要為籌措財源,由於一般買賣行為大多會開立收據憑證,對收據憑證課徵具有簡便稽徵的效果,目前包括日本、新加波、中國、香港、英國等都還在開徵印花稅。
而我國印花稅是從民國元年就開徵的稅目,歷經多次修法,目前僅針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課徵印花稅,而印花稅主要是針對交易憑證課稅,並非銷售或買賣行為本身,原則上沒有與營業稅重複課徵問題。
此外,賦稅署指出,印花稅收每年規模都在新台幣100億元左右,雖然占全國總稅收不到1%,但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稅收全部屬於直轄縣市政府財源,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之一,因此若要廢除印花稅,得先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如果修法造成印花稅收減少,中央政府必須籌妥替代財源,填補印花稅每年百億稅收缺口。
不過,賦稅署表示,由於工商界已提出意見,財政部預計近日就會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在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後,再就印花稅存廢與否盡快檢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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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財政部賦稅署今日指出,印花稅緣於荷蘭,開徵目的主要為籌措財源,由於一般買賣行為大多會開立收據憑證,對收據憑證課徵具有簡便稽徵的效果,目前包括日本、新加波、中國、香港、英國等都還在開徵印花稅。
而我國印花稅是從民國元年就開徵的稅目,歷經多次修法,目前僅針對銀錢收據、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課徵印花稅,而印花稅主要是針對交易憑證課稅,並非銷售或買賣行為本身,原則上沒有與營業稅重複課徵問題。
此外,賦稅署指出,印花稅收每年規模都在新台幣100億元左右,雖然占全國總稅收不到1%,但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稅收全部屬於直轄縣市政府財源,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之一,因此若要廢除印花稅,得先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如果修法造成印花稅收減少,中央政府必須籌妥替代財源,填補印花稅每年百億稅收缺口。
不過,賦稅署表示,由於工商界已提出意見,財政部預計近日就會發函給各地方政府,在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後,再就印花稅存廢與否盡快檢討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