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原本找到新工作,就很乾脆的離職,沒想到上班前一天,新公司卻因為原職位的人留下,就通知她不用去上班。這個行為明顯違法,讓女子傻眼,網友也批「這公司真爛,這樣誰還敢去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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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指出,原本 4 月初應徵一間在屏東的公司,月中面試通過錄取,而該公司通知她 5 月 2 日報到。收到錄取通知後,她很乾脆的辭去原本的工作,準備到新公司上班。但事情卻急轉直下,該公司突然在 5 月 1 日下午,通知她因為原本離職的員工決定要留下,因此不需要她去上班了。不只新工作沒了,連舊工作也這樣消失,讓她陷入失業的窘境。

▲女面試上新公司,報到前一日居然被放鳥。(圖/截自爆怨公社)

這間公司的違法行徑被網友撻伐,「這種感覺是靠關係的人搶了你原本的位置」、「整理證據跟人力銀行投訴,直接表明要投訴他們就會處理了」、「沒信用」、「先再次打电話,然後錄音,再投訴」。不過根據《民法》第 153 條,當事人若互相表示意思一致,無論是明示或是默示,契約就算成立,因此如果公司是口頭告知錄取上班,僱傭契約就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