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0日電)一名楊姓通緝犯在外遊蕩6年,遭家人報案為失蹤協尋對象;通緝犯最近因身分證遺失,想補辦證件,未料向警方備案時,被一名資深員警發現並認出身分,當場反遭移送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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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今天表示,楊姓男子從民國102年離家至今,一直未與家人聯絡,家人擔心安危向警方報案,將他列為失蹤協尋。楊姓男子6年來四處遊蕩,直到最近因身分證遺失,想到戶政事務所要補辦證件,才發現他被列為失蹤協尋。

警方表示,楊姓男子因而與家人聯絡,並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派出所辦理撤銷失蹤協尋,準備重新補辦身分證。

未料男子正在辦理相關手續時,一名資深鄭姓員警剛好巡邏返回派出所,立刻看穿楊姓男子是被發布通緝的通緝犯,反讓男子自投羅網。

警方表示,楊男多年前與家人爭吵負氣離家,隨即與家人失去音訊,隻身在外過活,法院所有司法文書都是寄到家中,家人也無法聯絡上他,告知他要前往報到開庭,所以楊男一概不知,使得屢傳不到而遭到通緝。

警方指出,楊男原本想領到身分證後繼續浪跡天涯,未料反遭移送檢方歸案。(編輯:黃世雅)10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