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再爆黑幕!台大等多家醫學中心不顧法令規定,私下重複使用一次性耗材,甚至還擬定消毒SOP,雖然自費醫材價錢相對低廉,但民眾卻不知情可能使用了第二手、第三手耗材。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雖然醫院有用正規的方式消毒,在認定安全範圍的情況下使用,但仍違反醫材使用原則,若經查證屬實,將依照醫療法118條,處理5萬至50萬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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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導,眾多醫院不顧法令,私下重複使用一次性手術耗材,甚至為此開會擬定消毒SOP,台大醫院已證實院內確實有器械重複使用的情況,但出發點是為了民眾著想,擔心器械單價過高,患者經濟無法支應。

以「雙極電外科器械」為例,食藥署藥證中,明令該醫材「單次使用」,且費用近3萬元,目前有77家醫療院所提供,卻發現32家售價低於2.5萬元,台大醫院僅需6875元。

石崇良表示,所有醫療器材取得許可、查驗登記時,考量到產品安全和有效性,明定只能單次使用的產品就不會有任何理由改變使用次數,就算醫院基於幫病人省錢,甚至還按照正規方式消毒,但仍舊違反藥品使用原則。

石崇良說,違規使用一次性醫材,若屬醫師個人行為,將依照《醫師法》28條,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情節嚴重者會勒令停業;若屬醫院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害,將依照《醫療法》118條,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緩。他強調,未來會請地方衛生局主動加強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