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8)日審查淡北道路環評案,最終在經過投票表決平手之後,決議退回專案小組的決議,新北市長侯友宜甚至發出「很遺憾、很遺憾」的感嘆。而對此,環團也痛批,從此次的決議顯見新北市政府對於淡北道路專業不足、說明不足。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律師張譽尹在前次的環評大會就曾提出,其實依據最新的「大淡水地區聯外交通改善評估」中就可以發現,若是淡江大橋完工之後,交通就可以改善到達35%的交通流量。

淡北道路低估淡江大橋分流效率。(圖/環境法律人協會提供)



環境法律人協會也表示,當年台北縣政府提出淡北道路規劃時,縣長周錫瑋就曾經說出「即使違法發包也在所不惜」的狂語,甚至將道路全長設定為4.7公里,刻意規避「須做環評」的標準,顯見地方政府打從最初就沒有要溝通的誠意。

環境法律人協會也認為,歷次程序中,面對環評委員指出報告書內容應檢討改進、補充說明的部分,新北市政府永遠答非所問,顧左右而言他,假裝回應問題,實際上什麼都沒有說明,這也是促使今日環評大會作出「退回專案小組」決議的原因。

其實「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在2000年時就已經被駁回,「勿使珍貴的自然資源與人文環境成為建商、房地產炒作題材。」環境法律人協會認為,從過去的台北縣政府提出淡北道路開發計畫以來,從來沒有改變「開發案將造成周圍路網更加塞車」這項與開發目的完全背道而馳的弊病,也就是本案根本不具開發必要性,呼籲新北市政府應主動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