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男老師涉嫌在自己開設的補習班內,性侵才就讀國小六年級的少女,時間長達 4 年,直到少女上高中後才向輔導老師透露此事,徐男因而遭通報性平會調查並遭少女家長提告,少女疑似為此感到自責,去(2018)年 7 月間竟投海輕生。桃園地檢署今(6)日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徐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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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調查,現年 41 歲的徐男為被害少女國小導師, 2013 年 4 月間少女小學畢業前,徐男於私設的補習班向女方告白,並親吻、撫摸對方,兩人在補習班教室內發生性關係,之後兩人陸續在補習班內、出遊時發生性行為,期間徐男也曾送手機、娃娃等給少女,還曾因少女讀國二時交了男朋友而打她一巴掌。

2017 年少女升上高中後,發現徐男和學妹有說有笑,難過之下提出分手,並在週記上透露輕生念頭,學校輔導老師介入了解,少女則說是因為情傷,男友是補習班老師,更向輔導老師哭訴自己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情節一般,對徐男又愛又恨。事件經輔導老師通報相關單位介入調查後曝光,徐男因此遭停職調查。去年 7 月間,少女得知徐男遭調查後自責不已,曾傳 LINE 訊息給對方,表示「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我拿命賠給你可好」, 7 月 16 日時突然失蹤,隔日在新北市某漁港發現少女遺體。

性侵 ▲少女升上高中後因情傷透露輕生念頭,學校輔導老師介入調查後才讓性侵事件曝光。(示意圖/NOWnews 資料圖片)

不過,徐男矢口否認和少女發生性關係,辯稱是曾因少女交男友打了她一巴掌,少女記仇才告他性侵。但少女同學母親表示,女兒在去年 4 月親口說自己曾遭徐男性侵,事後還被要求吃避孕藥,而少女和姑姑對話時也曾提到「我每天都好有罪惡感」、「覺得很對不起他」、「希望一切可以從頭」,「犧牲青春歲月,換來這種結果」等語,姑姑則回她「如果他沒幹這種事,一切就不會發生了」。

少女同學證稱,去年 7 月間少女曾透露自己小六畢業前就遭性侵,只能說服自己跟徐男是情侶,精神科醫師也指出,少女言談間透露對徐男的崇拜、愛慕和愧疚,還覺得自己「很髒」,只能靠「性」交換到老師的擁抱。桃園地檢署今日偵結,檢方認定兩人確實有發生性關係,犯行共 27 次,但無法證明少女有反抗,因此依對未滿 14 歲男女為性交、猥褻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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