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748號兩年立法期限將至,立法院今(2)日召開協商,除了日前行政院提出之草案,以及保守團體委請立委賴士葆提出ˊ之《公投第12案施行法》外,立委林岱樺再領銜提出第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婚姻平權大平台於稍早回應,表示第三案嚴重侵害兒童權益,更會造成婚姻「一國兩制」,根本不是折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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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日針對同性婚姻草案展開協商,目前行政院提出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及藍委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皆赴二讀,近日特定教會團體宣稱已於兩項草案中取得折衷,再提出《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則有立委表示,應於第三案逕付二讀後再一並協商。

婚姻平權大平台(大平台)稍早表示,今日協商除了兩個版本的草案外,亦有針對行政院版草案的提出不同版本的修正動議,但並未進入實質條文的討論。針對其中部分委員建議,要等明日院會林岱樺委員所領銜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提入方能討論。

但大平台表示,在公投之後行政院已負起責任,提出折衷也合於憲法的專法草案,林岱樺今提出的版本事實上既不折衷、更不合憲。大平台指出,該版本所謂「結合關係」並非現有法律中已經存在的概念,其中「防偽」的規定使得當事人的親屬和社福主管機關可以訴請關係不能成立,形同讓婚姻關係「一國兩制」、造成實務上的困難。

而僅規範現狀已經如此的「共同監護」而並未使同志可以透過「繼親收養」取得孩子親權,也將同志家庭的子女權益置於不穩定的風險中,更將使得5月24日必須上線的戶政登記系統更紊亂,在其他的親屬法規適用上更將出現混亂情況,將迫使同志家庭提出憲法訴訟。

大平台談到,該草案並不是折衷方案,不只嚴重損害兒童利益,更會因一國兩制造成行政與司法系統的混亂。同志也是台灣人,不論性別和性傾向都應該受到同等的法律保障,過去同志族群為了減少社會對立一再退讓,但本次專法是基於保障基本權利,同志家庭已經退無可退了,呼籲立法委員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