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釋字748號5月24日期限將至,行政院與保守團體日前個別提出兩套專法草案,送入立法院二讀。目前冷凍協商期已過,委員會預計於五月二日召集協商。婚姻平權大平台、勵馨基金會等團體今日稍早赴立法院前高呼:「婚姻不要一國兩制,守護子女最佳利益。」盼朝野立委能做出結論,平等保障同性婚姻。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距離大法官釋憲期限剩下不到一個月,政院版草案與立委賴士葆版本提出之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兩者僵持不下,近日特定教會團體宣稱在兩項草案中取得折衷,再提出一違憲「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協助遊說的教會團體甚至明確表明條文中不得出現婚姻一詞,欲以同性結合關係取代婚姻關係。

同志團體與婦女團體今日稍早聚集立法院前在召集協商前高呼:「婚姻不要一國兩制,守護子女最佳利益。」同志家長吳少喬(Jovi)表示,孩子剛出生時無法自主呼吸,手術病危伴侶卻無法簽手術同意書,連要進去新生兒加護病房都被擋在門口。

Jovi泛淚談到,保守團體在本次草案中表示同志家長可以做的,同志家長早都已經做了,「你們已經可以保護自己的孩子和家庭了,口口聲聲說愛孩子,難道同志家庭的孩子不是孩子嗎?」表示爭取的不只是自己的婚姻,還有給孩子合理的保障。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郭怡青律師表示,大法官748字號釋憲解釋理由書上明確指出,同性別兩人使用民法婚姻章沒有改變現有社會秩序,兩人婚姻自由經過法律承認,都可跟異性婚姻一樣成為穩定社會的磐石。且對婚姻關係的渴求,同性性傾向跟異性戀者並無不同,「既然兩者無異,應該用相同法治處理,不應該有一國兩制情況發生。」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長宋承恩呼籲社會,面對同性婚姻,究竟要用748字號釋憲面對,還是要訴諸民粹處理?保守團體提出的草案皆想用同性「結合」取代婚姻、甚至認為748未提到同性婚姻,是誤讀了748字號解釋。

事實上整套大法官釋憲,都是針對相同性別兩人是否得以結婚做出解釋,絕對不是釋憲中未提到結婚或是同性婚姻,「如果要連結婚兩字都不能提及,顯然這樣的草案是違反大法官解釋。」

性別團體呼籲,同志家庭已存在台灣已久跟其他家庭沒有不一樣,一樣踏實生活、誠實納稅,期待的並非法律上的特權而是平等保障,在法律上擁有親屬身份。呼籲朝野立委,幸福沒有不同、婚姻不該一國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