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案件逐年攀高,據台南市政府衛生局統計,自106年79件至107年103件,增加約30%,醫病關係惡化已是備受關注的議題。衛生局局長陳怡表示,面對瞬息萬變的病情發展,加上醫療之不確定性,任何醫療行為,都不可能做到零風險或零缺點,如何預防醫療糾紛,是醫病雙方應共同努力之方向與挑戰。
陳怡認為,醫療院所要建立醫療品質,民眾也要對就醫治療過程有所準備及瞭解,如此一來,才能增加醫師對病情的溝通,達到看診及治療的立意,避免憾事發生。陳怡提醒民眾,就醫時多加善用「安心看診五撇步」:安心看病講清楚、追求健康勤發問、檢查治療問仔細、正確用藥才安全、手術前要停看聽。
若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產生醫療糾紛,經向醫療院所陳情後,仍未獲處理,訴諸司法又擔心冗長的司法訴訟過程及費用,非民眾所能負擔,衛生局提供醫療爭議調處管道,其效力係屬民事和解契約的性質,而主要的申請要件需因病人與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間,因醫療行為而發生傷害、殘廢、死亡或其他不良結果之爭議,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若當事人死亡得以其繼承人提出,過程所有參與人員均應保密,對外不得洩漏。
在醫療爭議調處程序上,衛生局僅是提供第三方見證下之雙方溝通的輔助平台,並沒有權限認定當事人誰對誰錯,且不論調處是否成立,傷害已經造成,因此建議民眾就醫時,運用看診五撇步並多「停、看、聽」,適時『停』下來思考及瞭解醫療措施及風險;對各項說明及同意書要『看』清楚內容,再簽名;必要時多『聽』幾個醫師的意見做為醫療決策的參考,期待醫病雙方建立信任基礎,防範醫療糾紛,為和諧的就醫環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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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無可避免的情況下產生醫療糾紛,經向醫療院所陳情後,仍未獲處理,訴諸司法又擔心冗長的司法訴訟過程及費用,非民眾所能負擔,衛生局提供醫療爭議調處管道,其效力係屬民事和解契約的性質,而主要的申請要件需因病人與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間,因醫療行為而發生傷害、殘廢、死亡或其他不良結果之爭議,需由當事人提出申請,若當事人死亡得以其繼承人提出,過程所有參與人員均應保密,對外不得洩漏。
在醫療爭議調處程序上,衛生局僅是提供第三方見證下之雙方溝通的輔助平台,並沒有權限認定當事人誰對誰錯,且不論調處是否成立,傷害已經造成,因此建議民眾就醫時,運用看診五撇步並多「停、看、聽」,適時『停』下來思考及瞭解醫療措施及風險;對各項說明及同意書要『看』清楚內容,再簽名;必要時多『聽』幾個醫師的意見做為醫療決策的參考,期待醫病雙方建立信任基礎,防範醫療糾紛,為和諧的就醫環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