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明天將審查「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女法官協會今天表示,草案將事實及法律間的涵攝錯誤納入評鑑事由,恐創造一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太上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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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協會發表「籲請立法院審慎修法,勿恣意侵踏審判核心事項」聲明,指出法官法修正草案擴大非法律人參與法官評鑑,甚至可能讓案件當事人在審理中直接請求評鑑,將可能造成影響司法審判獨立的嚴重後果。

現行法官法規定,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4人,共11人組成。立委提出修正版本則為法官1人、律師2人、檢察官1人、法律學者1人及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的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6人。

女法官協會認為,「長期參與司法改革、人權、公益或弱勢議題之非法律學者及社會團體代表6人」定義不明,可以想見未來透過特定團體遊說,勢必以多數優勢主導法官評鑑機制,而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針對修正草案規定「法官適用法律之見解有違誤者,不得付個案評鑑。但事實及法律間之涵攝錯誤,不在此限。」女法官協會認為,草案規定就是直接把判決書拿去作為評鑑標的,無疑在現行訴訟制度的救濟程序之上,創造一個有權無責的超級「太上審」,容任以評鑑為手段,影響審判結果。

聲明還指出,若草案開放審理案件中的當事人,可以在程序繫屬中直接請求評鑑,等於是開啟以個人主觀好惡評價承審裁判的大門,嚴重危害審判獨立,也扭曲訴訟制度兩造對抗、法院立於中立第三者的本質。

聲明最後提到,法官法修正草案版本,是否能達成「期待行使職權能採取更開放角度、取信於民」的目的,還籲請立法院審慎考量。(編輯:李亨山)108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