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多名消費者透過網路及專賣店購買知名瑞士名錶後,懷疑標示「SWISS MADE」的手錶,「血統」不純;由於尋求銷售貿易商解決未果,19日成立自救會向台中市消保官申訴,並在臉書發起「一錶一罪」活動,號召自認「上當」者出面指認,循法律途徑討公道。
五名消費者聯袂發起自救會,發起人其中之一的沈懷一表示,根據瑞士1971年的《錶類「Swiss」標識使用條例》和1992年瑞士新制定的「商標及原產地表示保護法」規定,必須是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手錶,才能在錶盤上使用「Swiss made」字樣。
沈懷一說,三條件包括,採用的是「瑞士機芯」,價值50%以上原件,必須是瑞士原件,自2017年起更提高到60%,其次錶的組裝要在瑞士完成,及第三是錶的檢測也要在瑞士完成;只有符合上述三條件,才能在位於錶盤的6點鐘位置,緊貼著圈框的地方打上「Swiss Made」的標識。
沈懷一指出,他和多名消費者購買的同品牌瑞士手錶,在錶盤上都打上「Swiss Made」標識,也附有完稅進口證名字號,只是他們在不同年份、不同地方購買,所附完稅進口證明字號,竟然都一樣,亦即進口文號,且不同年份、貨號也是一樣;懷疑所購買的瑞士名錶,並非「Swiss Made」瑞士原裝進口,其印製的文號也非由財政部出具的進口證明。
沈懷一說,他們深入了解發現,這家標榜瑞士錶的品牌,有可能都在台灣或大陸生產組裝,卻謊稱是瑞士原裝進口,有人曾為此發存證信函要求釋疑,卻不得要領,為此才聯袂成立自救會,向中市消保官申訴求公道;詐欺屬於「一罪一罰」,呼籲自認「上當」者出面指認,集結大家力量討公道。
律師吳光中表示,如若消費者指控屬實,這家貿易商的行為已構成詐欺、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消保官說,若消費者懷疑購買產品有任何問題或認定上瑕疵,造成事後有所爭議,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力爭申訴,但若懷疑自己買到為山寨版產品,也可以向警方檢舉,由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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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懷一說,三條件包括,採用的是「瑞士機芯」,價值50%以上原件,必須是瑞士原件,自2017年起更提高到60%,其次錶的組裝要在瑞士完成,及第三是錶的檢測也要在瑞士完成;只有符合上述三條件,才能在位於錶盤的6點鐘位置,緊貼著圈框的地方打上「Swiss Made」的標識。
沈懷一指出,他和多名消費者購買的同品牌瑞士手錶,在錶盤上都打上「Swiss Made」標識,也附有完稅進口證名字號,只是他們在不同年份、不同地方購買,所附完稅進口證明字號,竟然都一樣,亦即進口文號,且不同年份、貨號也是一樣;懷疑所購買的瑞士名錶,並非「Swiss Made」瑞士原裝進口,其印製的文號也非由財政部出具的進口證明。
沈懷一說,他們深入了解發現,這家標榜瑞士錶的品牌,有可能都在台灣或大陸生產組裝,卻謊稱是瑞士原裝進口,有人曾為此發存證信函要求釋疑,卻不得要領,為此才聯袂成立自救會,向中市消保官申訴求公道;詐欺屬於「一罪一罰」,呼籲自認「上當」者出面指認,集結大家力量討公道。
律師吳光中表示,如若消費者指控屬實,這家貿易商的行為已構成詐欺、逃漏稅及偽造文書等罪嫌; 消保官說,若消費者懷疑購買產品有任何問題或認定上瑕疵,造成事後有所爭議,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力爭申訴,但若懷疑自己買到為山寨版產品,也可以向警方檢舉,由相關單位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