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卡盜刷集團吸收在加油站工作的楊姓男子,趁替客人加油後刷卡付帳之際,以側錄機下載金融卡內碼,再交予盜刷集團重製偽造金融卡;劉姓、林姓兩名被害人共遭盜10萬餘元後報警,警方逮捕楊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偵結後依加重偽造有價証券罪將楊男起訴。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25歲的楊姓男子2017年中旬到台中市沙鹿區鎮南加油站任職加油站員工,卻被盜刷卡集團「小方」吸收,指示楊男利用職務為客人加油刷卡付款之際,用預藏的側錄機偷偷下載客人金融卡內碼,再交予「小方」偽造金融卡;楊男每次側錄交付一組內碼即可獲得500元報酬,而楊男則共側錄劉姓、林姓兩名客人金融卡,獲得酬金1000元。
隨後盜刷集團持偽造的金融卡付赴澳門等地商場盜刷購物,一天內即刷了10萬6000元,造成金融卡所有人銀行間的紛爭,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依金融卡刷卡地點追出加油站楊姓員工涉案;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將該案依加重偽造有價証券罪起訴,由於楊男係屬於從事業務之人利用職務上機會犯此案,依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楊男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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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盜刷集團持偽造的金融卡付赴澳門等地商場盜刷購物,一天內即刷了10萬6000元,造成金融卡所有人銀行間的紛爭,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依金融卡刷卡地點追出加油站楊姓員工涉案;台中地檢署偵結後將該案依加重偽造有價証券罪起訴,由於楊男係屬於從事業務之人利用職務上機會犯此案,依法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楊男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