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臺灣社工工作服務產業勞動權益調查」,發現社工人員普遍有低薪、超時工作卻沒加班費的問題,甚至還被強迫回捐,造成勞動條件不佳,難以吸引專業資深社工人員投入,導致經驗無法傳承,有損提供服務的品質。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8)日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教育部報告「提升社會工作人力、勞動條件與人才培育及改善措施」,多位立委提及回捐一事,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有提供社工人員申訴平台,並努力讓平台更完整,未來也會逐筆查核社福機構和社工人員簽訂契約時的薪資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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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等台灣各地社工公會,於107年3月15日起至同年4月15日間,發起全台社工勞動權益調查,回收1899份問卷,結果發現,有31%的填答者表示雇主與其簽訂係定期性勞動契約,實領薪資最小值為1萬6,000元,有8.9%表示機構有薪資未足額給付或回捐情事。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於立院質詢時表示,社福體系有兩大陋習,一種是以各種名目要求員工「回捐」,在當事人不自願的情況下,以薪資回捐相關費用到機構,二是「薪資高報或浮報」問題,社工人員拿到的薪資與政府補助的有落差。

陳時中對此回應,任何巧立名目的回捐都是不被允許的,為了保障社工人員權益,已成立申訴平台,提供社工陳情,雖然去年3月至今,僅收到17件申訴案件,效果不佳,但會再研議讓申訴系統更完整;未來也會逐筆查核社福機構和社工人員簽訂契約時的薪資款項,依據契約實報實銷,以降低高報問題。此外,衛福部還會再補助1000元給僱主,支付部分勞保、健保費用,希望遏止回捐歪風。

蔣萬安隨後提問,薪資回捐的陋習根本原因為何?陳時中說,主要是社福團體經費不足,經營上出現困難,加上大環境差,募款變少等因素所致,目前正與相關單位討論,未來希望將每一個委辦計畫的費用編足,以委辦經費升高、補助計畫經費縮減的方式為主,在有限經費下達成更多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