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小課後補習班爆出男性負責人兼老師對小六女童伸狼爪,要求女童跨坐大腿,還把手伸進女童內褲觸摸私處,全案正由檢警調查中。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該負責人不得進班,否則予以停招處分,對於補習班延遲通報,將開罰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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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老師遭指控上課期間對女童又抱又親,甚至要求舌吻,直到女童媽媽今年2月幫女兒洗澡察覺有異狀,進一步詢問女童,她才透露老師摸她「尿尿的地方」。事後家長上門質問男老師,但他矢口否認,家長3月10日向警方報案,新北市議員蔡淑君今(1)天也陪同受害女童母親召開記者會。

對於這起教師疑對學生不當接觸案,教育局表示,家長3月8日就向補習班投訴,但補習班遲至3月13日才進行通報,已違反補教法相關規定,將處以最高罰鍰25萬元裁處。

教育局3月11日接獲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知當天就前往稽查,發現這名男老師為補習班負責人,為保障學生權益,要求他不得進班,否則依據相關法規將停止招生,並撤銷立案。全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如經社會局查證屬實,將立即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廢止立案,並將負責人通報至全國不適任系統。

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表示,接獲通報後已提供陪同女童及家長偵訊及法律諮詢服務,未來將視女童及家長需求,陪同出庭並協助進行庭前準備,以降低女童在訴訟程序的焦慮,並將依女童身心狀態提供心理諮商,視情況對父母提供親子互動諮詢。

兒少遭遇性侵時,大人應該這麼做:

● 相信受害兒少。

● 稱讚受害兒少說出來的勇氣。

● 傾聽、接納,不指責、不批判。

● 與受害兒少一起面對已經受虐的事實。

● 保持平靜,千萬別問孩子「有沒有亂說話」或「你為什麼不早說」。

● 相信孩子沒有責任。

● 若您有相關的問題想要諮詢,可撥打勵馨基金會總會(02)8911-8595。

資料來源:勵馨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