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益彩券中獎金額在新台幣2千元以下免稅,不過,民進黨立委施義芳今(1)日質疑這是民國68年所訂的規定,都已過40年,民眾購買力已不同,若依主計處換算,當初2千元相當現在的5千元,建議免稅額提高至5千元。對此,財政部長蘇建榮承諾回去檢討,並於3個月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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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義芳質詢時先問蘇建榮買過公益彩券嗎?蘇建榮表示,最多買200元,他買彩券不會超過一個便當錢,最高曾中過800元。不過,施義芳質疑若花4千元買2千元刮刮樂,有1張中了5千元,扣掉稅(包含印花稅20元)竟然還賠了20元,中了5千元竟然還賠錢?這樣心情會好嗎?

此外,根據現行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台幣2千元,免予扣繳所得稅,而獎金超過2千元應給付全額扣取20%。不過,施義芳指出,這項規定是在民國68年訂定的,都已過了40年,民眾購買力已不一樣,當初2千元的價值,經主計總處換算已接近現在的5千元,財政部是否應該檢討調高免稅額從2千元提高至5千元?

蘇建榮則回應,根據財政部統計,公益彩券中獎金額在2千元以下占99%,也就是說幾乎都是免稅的。對此,施義芳表示,這樣財政部更應該調高免稅額,甚至調高到5千還不夠,應該要1萬元。對此,蘇建榮最後鬆口,會回去檢討,並承諾3個月研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