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向來偏好儲蓄,喜好投保高儲蓄性質保險商品,造就新契約保費收入大量成長,形成保險業資金去化的壓力,加上長期處於低利率環境,致保險業資金有尋求國外報酬率較高投資標的,但也因此,在匯率劇烈波動時,造成保險業龐大的匯損壓力,去 (2018) 年,保險業匯損 2323 億元創歷史新高;為此,金管會擬從源頭的保險業資金去化問題「三管齊下」著手,以健全保險業經營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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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國人熱衷儲蓄,就連挑選保單也偏愛儲蓄型商品,根據統計,截至去年底,儲蓄型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占整體新契約保費比重高達 54.3%。

金管會指出,高儲蓄性的保單通常採躉繳或是短年期期限繳費,導致新契約保費大幅成長,讓滿手資金的保險業者面臨資金去化的壓力。

金管會表示,台灣自民國 90 年降息以來,除了 97 年金融海嘯前曾經升息至 3% 以上外,其餘時間我國都長期處於低利率環境,保險業為求去化資金,只好尋求國外報酬率較高投資標的。

截至今年 1 月底為止,保險業投資海外總額共 16.73 兆元,約占整體資金比重高達 68.06%,也就是有將近 7 成資金都用來投資海外。

保險業高度投資海外,過去雖然有高報酬,但是去年美國聯準會數次升息,帶動美元升值,台美利差也大舉擴大,導致保險業避險成本面臨巨大壓力,據統計,去年保險業匯損新台幣 2323 億元,創歷史新高引發關注。

金管會表示,保險業增加國外投資比重有其結構性因素,但為降低匯兌風險,保險局從「強化風險控管、引導調整商品結構,以及引導投入國內公建與新創產業」三大方向著手,也就是從去化資金這個源頭解決根本性問題,以健全保險業經營體質。

首先,在強化風控機制方面,金管會表示,保險法已明定保險業從事國外投資時,包含投資項目、限額、投資之資格條件、信用評等、風管措施、法令遵循及其他應遵循事項等規範,並強化內稽內控。

此外,除建立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機制外,並鼓勵保險業可依規定自行增提以「厚實」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並提醒業者審慎管理匯率風險。

另外,去年金管會已修法明定保險業國外投資(包含國際板債券)上限;部分國外投資比重較高的壽險業,外匯曝險部位較高,為利風險管控,金管會將持續透過個案及動態監理方式,進行差異化管理。

在引導調整商品結構方面,金管會表示,為降低高儲蓄性質保險商品帶來的資金去化壓力,已鼓勵保險業多銷售「期繳保障型、年金保險及長照保險」。

最後,金管會表示,在國內公共建設與新創產業能提供合理的利潤、及投資風險能有效控管的前提,已開放保險業資金投資 5 加 2 產業,鼓勵保險業評估可行性後投資,既可發揮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的外溢效果,並兼顧保險業清償能力,以確保保險業對保戶的承保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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