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今(15)日稍早通過立法委員賴士葆等人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一讀程序,並經院會表決後決議逕付二讀。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該草案對同性兩人身份關係,不論是法律稱謂或實質保障內容皆不符合大法官748號解釋,但該法案卻能逕付二讀、和政院版草案相提並論,簡直是將有毒物質當食材烹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由保守團體交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案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於今日稍早通過院會表決、逕付二讀,代表將與日前政院提出的同婚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一同併案協商。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表示,保守團體於去年公投期間,就將公投十二案包裝成保障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權益,但實際上卻是假保障之名行歧視之實。如今該反同草案內容除了繼承權外,所有「保障」都是現行法下同性伴侶透過安排就可達成,該草案只是用「看起來有規定」的障眼法矇騙社會大眾,使部份立委誤以為反同草案與院版草案只有名稱不同。

伴侶盟強調,該草案不但沒有真正處理現行同性伴侶面臨的諸多困境,也與院版草案相距甚遠。舉例而言,收養配偶子女、合併報稅、配偶間遺產及贈與稅賦優惠、扶養無工作的配偶者若失業,失業給付可加發等勞動與社會福利,乃至安寧緩和醫療的配偶優先決定權、外籍配偶的依親居留等各種配偶權利與保障,均付諸闕如。

伴侶盟提到,反同草案無論在同性二人身分關係之法律稱謂,或實質保障內容均不符合釋字748號解釋之要求,其既非婚姻亦不平等,反同草案既然以「同性家屬」為名其性質就非「婚姻」,如果最後通過這樣「非婚姻」的法案,今年5月24日同性伴侶仍可依民法婚姻章登記結婚。

伴侶盟更直指,立委賴士葆在提案前更曾公開承認該反同草案違憲,立院將此違憲草案逕付二讀、和院版草案平起平坐,有毒物質也可以當作食材一起烹調。接下來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能否不被有毒物質汙染,需仰賴後續協商會議及二讀程序把關。

呼籲朝野黨團守住院版草案底線,切勿放任違憲內容送交二讀,亦不能在協商過程中將政院版草案下修成滿足保守團體要求卻犧牲同志權益之違憲內容,否則爭議無法解決,社會對立也無法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