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台語女歌手楊靜,去年被週刊拍到,以人妻身分與23歲《超級紅人榜》歌手溫瀚龍上旅店,她的施姓老公不甘被戴綠帽,一狀告上法院,對溫瀚龍求償150萬元,新北地院今(14)日判溫男須賠償施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楊靜外貌姣好、身材火辣,去年8月遭《壹週刊》直擊,結束表演後與溫瀚龍一前一後溜進旅店過夜,9月兩人再度被拍到上摩鐵,據《蘋果日報》報導,偷吃醜聞見光後,楊靜10月與施男簽字離婚,施男表示,溫男事發後沒有一句道歉,加上報導讓他十分不堪,憤而對溫男提出民事求償。
案件審理期間,法官發現,楊溫兩人LINE對話早以夫妻相稱,審酌週刊拍到雙方用餐、上摩鐵、同車等畫面,認定兩人過從甚密,確實有不當交往情事,綜合各項證據,一審判決溫男須賠償施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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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審理期間,法官發現,楊溫兩人LINE對話早以夫妻相稱,審酌週刊拍到雙方用餐、上摩鐵、同車等畫面,認定兩人過從甚密,確實有不當交往情事,綜合各項證據,一審判決溫男須賠償施男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