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為提供國中學生能有藝術教育機會,將於3月12日至14日辦理108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學生招生鑑定報名,凡戶籍為台中市的國中、小學生可至各招考學校索取簡章報名,或至教育局官網下載簡章,並於報名期間到各承辦學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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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表示,鑑定報考資格分成新生及插班生,新生資格為設籍台中市,107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具有藝術潛能並經就讀國小推薦;插班生為設籍台中市,107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學一、二年級在籍學生,具有藝術潛能並經就讀國中推薦,符合上述資格的國中、小學生皆可報名參加鑑定,第一階段審核通過後,術科測驗將分別於3月31日或4月13日舉行。

教育局指出,招生鑑定方式有2種管道,管道一為術科測驗,附相關藝術才能傑出表現之具體資料,審核通過後參加術科測驗,由台中市藝才鑑定小組研判通過後,取得就學資格;管道二則是書面審查,附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國際性獲前三等獎項、全國性獲優等以上前三名獎項,由台中市藝才鑑定小組進行研判通過後,直接入班就讀外,但管道二書面審查未通過者,另可參加管道一術科測驗。

藝術才能班學生招生國中藝術才能班,分為美術班、音樂班、舞蹈班,美術班招生學校有,長億高中(國中部)、中港高中(國中部)、龍津高中(國中部)、大甲國中、四箴國中、大華國中、豐陽國中、至善國中、五權國中、向上國中及爽文國中等11校;音樂班招生學校有,豐原國中、大雅國中、清水國中、大道國中、東勢國中、雙十國中、安和國中及中平國中等8校,另舞蹈班招生學校有,東勢國中、豐陽國中、光明國中及順天國中等4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