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出身的小彬彬,在2017年與第二任妻子陳羿君離婚,兩人當時還為了兒子萌萌彬的監護權,掀起一場風波。如今,小彬彬錄製《震震有詞》時,坦言與前妻的金錢價值觀差異,是彼此婚姻觸礁的原因之一,更說去逛超市,前妻就能花上2萬,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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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彬透露,之前辦了張附卡給前妻使用,她一出手就是一組8萬多元的化妝品,後來因為餐廳營運下滑,跟前妻討論要節省一點,但是她的購物習慣並未改變,例如三至四天上一次超市採購,小彬彬說:「在超市買海膽一盒400多,前妻可以一次買個10多盒,我在後面偷偷放回架上,這樣還是可以花個2萬。」

▲小彬彬與小君已離婚,小君收入高達15萬。(圖/翻攝自微博、臉書,2017.10.19) ▲小彬彬與小君已離婚。(圖/翻攝自微博、臉書,2017.10.19)

小彬彬表示,其實結婚前,曾帶前妻跟媽媽見面時、簽訂婚前協議書,第一條是兩年內不要生小孩,第二條是五年內不能離婚,第三條若到時離婚,財產要留給小小彬。蔡志雄律師聽完忍不住發言說:「這婚前協議書聽起來是以離婚為前提,顯然是違反公序良俗。」

謝震武律師說,其實在台灣要簽婚前協議書不容易,只要對方提出要先簽訂婚前協議書,都會覺得對方是不是圖自己什麼,因此台灣夫妻比較少主動簽婚前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