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台商基於稅務考量,會到有「免稅天堂」之稱的開曼或維京群島 (BVI) 設立紙上公司,在全球反避稅浪潮趨勢襲捲下,這些免稅天堂今年起陸續祭出規範,要求當地註冊公司須有實質經濟活動,會計師提醒,在當地設立公司的台商要儘快在 2020 年底前完成申報,證明有實質營運,以免遭註銷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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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天堂今年以來紛紛立法,要求註冊當地公司需有實質經濟活動,以開曼群島為例,今年 1 月 1 日起要求在當地設立公司的台資企業或個人必須繳交年度報告,說明在當地的實質經濟活動,並完成相關申報,否則將祭出刑責、罰緩伺候,甚至註銷其登記。

根據開曼群島日前公布的細則,在當地設籍註冊的控股公司,必須申報資料包括,實質營運活動,例如董事會成員與會議召開、員工人數、營運場所與設備,證明註冊公司並非虛幌一招的紙上企業。

至於申報期限,則依公司設立時間點而異,因此滿足實質經濟要件的起算時間點也有所差異,其中 2019 年前設立的公司,有半年的法規緩衝期,因此滿足實質經濟要件的起算點可延後到今年 7 月 1 日起算;如果是 2019 年成立者,就要從開始進行相關申報活動起始日,就要滿足實質經濟要件。

至於申報日期,則必須在年度財務年度結束日後的 12 個月後,舉例來說,某公司財務年度在今年 12 月 31 日結束,則必須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進行申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廖哲莉解釋,所謂「經濟實質性測試」要件,包括:一、須在境內進行產生核心利潤活動,也就是本業所得活動;二、針對相關活動進行適當管理,包括董事會成員與董事會召開紀錄,且會議要有策略性決議,三、境內要有適當營運費用與全職員工。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曾博昇指出,建立實質需要考量當地的資源,並注意在申報年度結束日期前預留足夠的準備時間,這些都將與各該企業或個人現有的投資架構與交易模式密切相關。

曾博昇建議,低稅區及免稅天堂的經濟實質法是國際租稅規則一個巨大的改變,透過開曼群島與其他低稅地區施行細則出爐,台資企業及個人應密切關注未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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