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要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明訂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前須進行公投。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兩岸簽訂政治性協議,要有社會高度共識,但外有北京的步步進逼、內有在野黨說要簽和平協議,兩岸關係日益嚴峻,陳明通說他只是站在捍衛台灣的主權、防衛性的立場,到底犯了什麼錯?「人又不是我殺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明通說,陸委會檢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關政治性議題的談判,後方的監督機制很 week (薄弱),既然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主動提出「重返執政」後,經過一段兩岸折衝,政府有權與對岸簽和平協議,他也要告訴大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之二,是允許政治議題的協商沒有錯,但協議的內容是否涉及法律之修正、與人民的權利義務相關者,皆須送立法院審議或備查。

不過,即使是送到立院審議,若沒有相關的門檻把關,還是有可能發生張慶忠事件、「半分忠」就過了,所以是必須非常嚴肅來看待的。因此,陸委會以「國會雙審議、人民雙公投」高標準、高門檻的民意監督,確保國家主權不會因個人或政黨意志受到傷害。

陳明通表示,以他長期觀察北京的對台政策、專業上的判斷,預先在元旦的時候跟國安團隊,請總統出來發表重要談話,也就是「四個必須、三道防護網」,而這第三道防護網,就是政治議題協商高門檻的監督機制,必須是以民意為依歸、以人民為後盾的高門檻監督機制。

陳明通說,他當時的判斷,相信大家都看得到,應該算是「很精準的」!開春以來,陸委會都是站在捍衛台灣的主權、防衛性的立場,元月 2 日習近平講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還要啟動各界別的民主協商,這些都是對方先弄的,只是被我們預先料到,我們也已發了「四個必須、三道防護網」了,那他們應該也看到,可是他們還是繼續推下去,講白一點,「人不是我殺的!」

陳明通強調,作為一個國安團隊、一個政務官,這是他的職責所在,必須守護國家的民主和主權,「我也很希望兩岸和平啊!」所以當吳主席說要談「和平協議」,但對方的前提一定是要統一才有和平嘛!我是站在捍衛台灣的主權、捍衛台灣的自由民主,「我到底犯了什麼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