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陸戰上士在網路當起「播客」,開影音頻道曝光軍中冤案,同時評論軍中不平案例與時事,在網路引起討論,也引起軍方注意。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今(18)日對於現役軍人上網評論軍中時事,譴責這名上士所發表的都是不實言論,將依法懲處。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今日表示,所屬的登陸戰車大隊楊姓上士於社群媒體平台(YouTube)上傳發表不實言論,是因為去(107 )年3月19日擔任眷村巡管人員期間,出拳毆打業管郭姓上尉,此舉乃個人不當行為,並遭單位移送法辦。
軍方指出,案經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於今(108)年1月31日認定楊士所為構成「對上官為暴行」,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資仟元折算一日。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進一步表示,本案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移送法辦,並再次強調楊士所述「挾怨報復」,經調查並非事實,本部尊重司法判決。
軍方說明,另於2月13日召開人事評議會,將楊士予以撤職處分,後續將針對楊士未經核備,於網路社群平台發表或談論個人知悉的軍中事務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及「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處基準表」依法適懲。
這名上士自上月底在Youtube開了一個名為「國軍好棒棒」的頻道,除為自己喊冤,控訴部隊吃案外,也以網路上有關陸戰隊負面訊息解說與評論。現役官兵當頻道主相當罕見。
楊姓上士曾於1月11日被「高層查水表」,他在網路強調「一直以來我熱愛我的單位,熱愛我的國家」,「但6年前經歷過一段黑暗時期,持續到現在沒停過」,「當時的隊長、輔導長與士官長,不知是意外還是串通好,我感受到滿滿惡意被陷害,將三條大罪壓在頭上,要我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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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指出,案經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於今(108)年1月31日認定楊士所為構成「對上官為暴行」,判決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資仟元折算一日。
海軍陸戰隊指揮部進一步表示,本案秉持依法行政原則移送法辦,並再次強調楊士所述「挾怨報復」,經調查並非事實,本部尊重司法判決。
軍方說明,另於2月13日召開人事評議會,將楊士予以撤職處分,後續將針對楊士未經核備,於網路社群平台發表或談論個人知悉的軍中事務依「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及「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處基準表」依法適懲。
這名上士自上月底在Youtube開了一個名為「國軍好棒棒」的頻道,除為自己喊冤,控訴部隊吃案外,也以網路上有關陸戰隊負面訊息解說與評論。現役官兵當頻道主相當罕見。
楊姓上士曾於1月11日被「高層查水表」,他在網路強調「一直以來我熱愛我的單位,熱愛我的國家」,「但6年前經歷過一段黑暗時期,持續到現在沒停過」,「當時的隊長、輔導長與士官長,不知是意外還是串通好,我感受到滿滿惡意被陷害,將三條大罪壓在頭上,要我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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