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苯 (1310-TW) 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公司今 (9) 日召開臨時董事會,主因為董事長吳怡青認為,總經理吳清典擅自決定股東臨時會紀念品,未向其報告,提案以違反證交法與刑事背信等,將吳清典移送法辦,但 2 位獨立董事對該人事懲處提案召開程序出具反對意見,並表示此次董事會無任何獨董出席,違反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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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苯今日下午召開臨時董事會,主因為董事長吳怡青認為,總經理吳清典擅自決定股東臨時會紀念品,未向其報告,但去年底董事會中,已通過股東會召開事宜與紀念品,都由董事長決定,但吳清典認為應分層負責,自己也有主導權,因此未向其報告,吳怡青因此提案以違反證交法與刑事背信等,將吳清典移送法辦。

不過,據台苯公告指出,獨立董事趙國帥、張國欽針對此次提案的召開程序出具反對意見,認為此次臨時董事會違反議事規則所載的召集程序,召集通知中並無提供該人事懲處案資料,也無緊急情事,且未給予 7 天前的通知。

此外,2 位獨董也指出,此次董事會獨立董事並無人出席,違反議事規則第 13 條第 5 項及第 6 項規定,董事會即應立即停止決議,縱有決議,也屬無效的決議。

對此,台苯指出,關於本次臨時董事會召集程序的爭議,經出席董事一致通過,將移請主關機關依權責釋疑。而針對人事討論案中相關人員涉及的責任認定,經出席董事一致通過,全案將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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