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連假期間,岡山大遼路一處廢木材堆置場,火災悶燒事件衍生空氣污染,期間共計受理陳情通報案件逾百件,多集中於1月1日及1月2日。高市環保局已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告發4件,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目前已經沒有悶燒及異味發生。
該案堆置行為人為恆耀公司,廢木材來源為嘉誠公司(本市再利用機構之產品)及恆得公司(台南再利用機構,收受台南環保局破碎後之木材產品),棕櫚殼來源為華盈公司(鍋爐燃料)。接獲火災通報後,環保局自108年1月1日至108年1月4日起共計告發4件,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最高可裁罰500萬。並於108年1月2日派員監測附近空氣品質,經檢測主要成分為甲烷、甲醇、CO、乙烯之成分,皆屬燃燒常見物質。同時亦掌握下風處附近橋頭空氣品質監測站資料,顯示這段期間下風處之空氣品質並無因此案而惡化。
環保局表示,由於所堆置的木材下方積水導致腐敗發酵,產生的沼氣因高溫而自燃,因屬悶燒,故持續產生濃煙。本案經消防局協助灑水降溫,自1月5日起已無明顯濃煙產生,自1月6日起已無明顯異味。因本案空氣污染之肇因為火災,因此必須先優先進行滅火作業,環保局非執行滅火權責機關,在滅火期間向民眾說明處理程序,因此遭民眾誤認為碰釘子,但環保局仍依權責稽查取締空氣污染行為。
環保局長袁中新表示,高雄市冬季的空氣污染負荷高,任何的污染行為都會再增加污染負荷,希望各業者加強管理及操作污染防制設備,避免意外事件增加空氣污染。後續環保局將加強業者出清期間的稽查並指派環保局的空氣品質監測車至附近(代天府)進行空氣品質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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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由於所堆置的木材下方積水導致腐敗發酵,產生的沼氣因高溫而自燃,因屬悶燒,故持續產生濃煙。本案經消防局協助灑水降溫,自1月5日起已無明顯濃煙產生,自1月6日起已無明顯異味。因本案空氣污染之肇因為火災,因此必須先優先進行滅火作業,環保局非執行滅火權責機關,在滅火期間向民眾說明處理程序,因此遭民眾誤認為碰釘子,但環保局仍依權責稽查取締空氣污染行為。
環保局長袁中新表示,高雄市冬季的空氣污染負荷高,任何的污染行為都會再增加污染負荷,希望各業者加強管理及操作污染防制設備,避免意外事件增加空氣污染。後續環保局將加強業者出清期間的稽查並指派環保局的空氣品質監測車至附近(代天府)進行空氣品質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