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風場配額的離岸風電 4 家開發商,昨 (12/31) 日共同發布聲明表示,4 家開發商列出 11 項離岸風電可望為彰化帶來的翻轉,並強調可執行的躉購電價,是扶植離岸風電這個新興產業的關鍵,5.1 元的費率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而言,都無法執行,會導致在台投資被迫縮編,最糟將面臨開發被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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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取得離岸風電配額的國內外開發商,包括中鋼 (2002-TW)、沃旭能源、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 (CIP)、北陸 / 玉山能源,均力拚能在 1 月 2 日前,取得台電購售電合約 (PPA),以適用去年度的每度 5.8 元躉購費率。

為此,4 家業者發布聯合聲明,在聲明中表述關於離岸風電為台灣產業各層面所帶來效益。聲明中指出,4 家開發商都已承諾設籍彰化,風場越早建好,縣府越早享有營業稅,且 4 家開發商已一致決定承諾,將電業促協金中屬於地方的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該如何發給漁會或公所,且在離岸風電營運的整個生命週期中,將累積超過 1000 億元的稅負,其中絕大多數將納稅予彰化縣府。

就業機會方面,開發商指出,在風場施工到 25 年的營運期間,將可創造超過 4 萬個直接與間接就業機會,其中,至少超過 2 萬個工作機會將在彰化本地,且未來也將共同主辦或要求國際策展單位,來彰化舉辦國際級的離岸風電展覽或高峰會,除讓世界看見彰化,也讓產業掌握第一手在地商機。而 4 家開發商也在當地人才培育與在地教育上,各已有所佈局。

目前 CIP、中鋼與北陸 / 玉山能源均已承諾將彰化漁港作為 20 年的維護運轉基地,並要求風機商 MHI Vestas 在彰化打造大型維運中心,而沃旭也在評估使用彰化港作為維運支援港的可行性。沃旭與 CIP 的風機商均已分別下單給彰化企業金豐機器,合約金額為數十億元;CIP 也已向世紀風電下單台灣離岸風電史上最大單、超過 165 億元的水下基礎合約;沃旭也發包陸上變電站合約給台汽電,金額超過 70 億元。

開發商強調,在取得 2018 年的 5.8 元躉購電價跟 2019 年預估草案的 5.1 元,並非由數字表面計算,便認為替台電省下 1200 億元,可執行的躉購電價,是扶植離岸風電這個新興產業的關鍵,5.1 元的費率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而言,都無法執行,會導致開發商超過 6000 億的投資被迫縮編,最糟將面臨開發被迫中止。

開發商並表示,離岸風電是台灣未來 10 年內,唯一的國際大型投資,國內離岸風電發展走向不僅受到全世界矚目,目前也是全亞洲學習的對象,而與彰化長長久久、共創共好,是 4 家開發商一路以來共同的信念,也都樂於積極響應中央政府及王惠美縣長的政策。若能簽下 2018 年躉購電價,將有更多空間可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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