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7日宣布,放寬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限制,在國內募集及銷售的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總金額上限由原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10%放寬為20%,符合「境外基金深耕計畫」,由原本的30%調高到40%。
金管會說明,放寬竟外基金投資陸股限制,主要考量各國際指數編製公司陸續宣布提高大陸A股在相關指數的權重或規畫將大陸A股納入相關指數編製,加上兼顧主動式基金投資大陸地區需要較大之操作彈性,暨持續推動境外基金機構增加對台貢獻度,放寬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限制。
而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至今(2018)年11月底止,國人投資境外基金規模3.3兆元、共1034檔,一旦境外基金投資陸股上限再放寬,可來台上架銷售的境外基金將更多,投資標的也會變多。
金管會也強調,現行總代理人應按月申報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有價證券的比率及國內投資人持有基金金額,未來金管會將隨時注意檢視國內投資人透過境外基金間接投資大陸市場金額,以掌握境外基金對大陸市場暴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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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投信投顧公會統計,至今(2018)年11月底止,國人投資境外基金規模3.3兆元、共1034檔,一旦境外基金投資陸股上限再放寬,可來台上架銷售的境外基金將更多,投資標的也會變多。
金管會也強調,現行總代理人應按月申報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有價證券的比率及國內投資人持有基金金額,未來金管會將隨時注意檢視國內投資人透過境外基金間接投資大陸市場金額,以掌握境外基金對大陸市場暴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