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20出頭菜鳥車手第一天上工即遭警方逮捕,原來所駕的白色新車卻掛上髒汙的註銷車牌實在太突兀,引起警方狐疑進而遭警盤查,結果發現其中一人為通緝犯,及兩人從事車手之犯行。兩名菜鳥以為掛上註銷車牌就可躲避警方查緝,詎料反而弄巧成拙而進牢籠。
第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巡佐王友忠23日巡經繼光街與公園路口時,發現一臺白色自小客車外觀新穎,卻掛著字跡有刮損的舊車牌,顯然並非原有的車牌,經查為註銷號牌遂將其攔查。20歲的駕駛賴姓男子及26歲的乘客高姓男子見警盤查莫名的緊張,警員查出高男為臺中地檢署11月底發布之毒品通緝犯遂將其逮捕;同時警方注意到車內前擋風玻璃處有多張卡片及存款簿,警方共搜出5張提款卡、3本存摺、8張交易明細,另在賴男身上發現新臺幣5萬元及在後車廂查獲有原牌照2面。
警方進一步將兩人帶返所查證,經聯繫提款卡持有人林姓男子,稱遭假借銀行貸款方式詐騙,而依詐騙集團指示將提款卡3張以物流方式寄出,至此高男及賴男見已紙包不住火,始坦承犯行。
兩人供稱係依集團指示至超商取簿、試卡及至ATM提款機提領詐騙贓款,賴男負責載送車手及收水等工作,並將高男提領之詐騙贓款轉交詐騙集團之上手,惟第一天從事車手工作即被警方查獲,尚未將詐騙贓款交付上手。警方訊後將兩人依刑法第339、339-2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另高嫌為毒品通緝犯,將另案解送臺中地檢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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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進一步將兩人帶返所查證,經聯繫提款卡持有人林姓男子,稱遭假借銀行貸款方式詐騙,而依詐騙集團指示將提款卡3張以物流方式寄出,至此高男及賴男見已紙包不住火,始坦承犯行。
兩人供稱係依集團指示至超商取簿、試卡及至ATM提款機提領詐騙贓款,賴男負責載送車手及收水等工作,並將高男提領之詐騙贓款轉交詐騙集團之上手,惟第一天從事車手工作即被警方查獲,尚未將詐騙贓款交付上手。警方訊後將兩人依刑法第339、339-2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法辦。另高嫌為毒品通緝犯,將另案解送臺中地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