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遭媒體爆出,國泰動物醫院飼養血犬供給寵物輸血,且超抽血犬血液,造成血犬有貧血的狀況發生。對此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王忠恕說明,依照動保法加重處罰,罰鍰總計26萬5,000元,但在犬隻安置部分,目前僅開勸導單要求醫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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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恕表示,由於動保法中規定,若是犬隻沒有絕育,而有繁殖的事實就需要依法申請繁殖的執照,而此次的案例中飼養了13隻的中大型犬隻,但沒有提出申請,因此處以重罰25萬元,而在虐待動物方面,開罰1萬5,000元,並不算多,總計開罰26萬5,000元。

在動保法中規定,違反第22條第3項規定,若未為寵物絕育且未申報及提出繁殖管理說明,或未申報繁殖需求而繁殖寵物,將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而在虐待動物方面,根據動保法30之1條,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嚴重殘缺,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至於後續犬隻的安置及處理,王忠恕提到,目前僅開勸導單處理,若是要沒收犬隻,必須要有虐待制殘缺或是致死的事例才有辦法。

而獸醫此番的醫療行為有問題嗎?防檢局組長徐榮彬提到,獸醫飼養血犬進行醫療行為是沒有問題的,他舉例,若是犬隻先前感染傳染病,血液中就會有抗體,而若是其他感染到相同疾病的犬隻使用,就能達到醫療效果。但徐榮彬提到,醫療行為不能對動物的健康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