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明天 (20 日) 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針對國銀近 3 年大陸海外分支據點經營情況,進行專題報告。顧立雄今天表示,金管會對國銀大陸曝險已採取六項管控措施,已比其他地區採更高標準,對大陸曝險額度占淨值比一旦超過 8 成的警戒線,金管會就會有所動作。
金管會統計,我國銀行業自 2010 年 12 月 23 日第一家臺資銀行上海分行開業迄今已滿 8 年,目前有 23 家分行及 5 家子行,在大陸地區的營業據點總數已達 74 處。
從獲利情形來看,2016 年、2017 年及至今年 10 月底,本國銀行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 (分行及子行) 稅後純益分別為:新台幣 20.19 億元、42.68 億元及 31.81 億元。
依規定,國銀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決算後淨值的 100%,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國銀對大陸暴險總額度占淨值比分別為 51% 及 54%,而今年至 9 月底為 54%,風險在可控範圍。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對國銀大陸曝險已採取三項管控措施,分別是曝險額不逾淨值一倍、增提備抵呆帳、新生逾放立即轉銷。
顧立雄說,目前規定曝險額不逾淨值一倍,國銀對大陸曝險額度占淨值比一旦超過 8 成的警戒線,就會要求注意授信及投資品質。
第二是,一般授信是提 1% 備抵呆帳準備,但要求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第一類授信資產餘額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比率應至少達 1.5%,以提升本國銀行業者對大陸地區風險的承受能力。
第三是,大陸授信只要一產生逾放,下個月就會立即打掉轉銷,不會留在帳上。
此外,第四、金管會也協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聯徵中心等周邊單位監控大陸地區信用風險,同時加強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的表報監理,建立銀行業通報大陸地區發生重大信用風險個案事件的重大偶發通報機制。
第五、在強化國銀的大陸地區授信風險管理方面,金管會也已要求銀行依據自身的風險承受度進行授信限額管理,包括:建立內部授信調整機制,依國家風險、產業風險的變化,調整其授信政策、建置相關系統,以即時、全面掌控整體風險,同時要求銀行強化貸後管理工作,落實貸後覆審作業,並建立完善之預警機制。
同時,第六、金管會還要求總行發揮對海外分支機構 (包括大陸地區分支機構) 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管理監督功能,金管會已加強對大陸地區辦理金融檢查,將風險控管列入年度金融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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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獲利情形來看,2016 年、2017 年及至今年 10 月底,本國銀行在大陸地區分支機構 (分行及子行) 稅後純益分別為:新台幣 20.19 億元、42.68 億元及 31.81 億元。
依規定,國銀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決算後淨值的 100%,2016 年底及 2017 年底,國銀對大陸暴險總額度占淨值比分別為 51% 及 54%,而今年至 9 月底為 54%,風險在可控範圍。
顧立雄表示,金管會對國銀大陸曝險已採取三項管控措施,分別是曝險額不逾淨值一倍、增提備抵呆帳、新生逾放立即轉銷。
顧立雄說,目前規定曝險額不逾淨值一倍,國銀對大陸曝險額度占淨值比一旦超過 8 成的警戒線,就會要求注意授信及投資品質。
第二是,一般授信是提 1% 備抵呆帳準備,但要求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第一類授信資產餘額的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提存比率應至少達 1.5%,以提升本國銀行業者對大陸地區風險的承受能力。
第三是,大陸授信只要一產生逾放,下個月就會立即打掉轉銷,不會留在帳上。
此外,第四、金管會也協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聯徵中心等周邊單位監控大陸地區信用風險,同時加強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的表報監理,建立銀行業通報大陸地區發生重大信用風險個案事件的重大偶發通報機制。
第五、在強化國銀的大陸地區授信風險管理方面,金管會也已要求銀行依據自身的風險承受度進行授信限額管理,包括:建立內部授信調整機制,依國家風險、產業風險的變化,調整其授信政策、建置相關系統,以即時、全面掌控整體風險,同時要求銀行強化貸後管理工作,落實貸後覆審作業,並建立完善之預警機制。
同時,第六、金管會還要求總行發揮對海外分支機構 (包括大陸地區分支機構) 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及管理監督功能,金管會已加強對大陸地區辦理金融檢查,將風險控管列入年度金融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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