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網友稱為「戰神」的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 5 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法務部長蔡清祥時再度爆氣!質疑為何早在偵查階段,涉嫌以人頭詐領助理費高達 532 萬元的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竟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就讓人跑了,「法務部長蔡清祥回應繼續跳針說空話」。
黃國昌質詢指出,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因貪汙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此案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庭,為何檢察官未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
▲對於前國民黨立委李慶華因貪汙逃亡遭到法院通緝。對此,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不宜太早下斷言。(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影片)
蔡清祥答詢時說,因此案還在審查中,不宜太早下斷言;黃國昌怒批,什麼叫不宜太早下定論?!人都跑了,偵查階段說要不公開,某個程度他都尊重,「難道到審查階段人跑了,我們不能夠請教一下法務部?不可以請教一下檢察官?說要強化貪腐的,到底是玩真的,還是碰到權貴就軟趴趴,第一次交保、第二次人沒來,沒有採取具體的保全措施,現在人跑了,人民不能究責,國會不能監督,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蔡清祥跳針回答,監督是不是等到審判完全結束以後,話還沒講完,黃國昌氣得大罵,「那你所謂審判完全結束,現在通緝到 2041 年啊!所以人如果沒有回來繼續通緝,然後你要等到 2041 年再來論斷這一件事嗎?」蔡則說「當然我們也會持續地來查緝」。
黃國昌舉出高市府前專委趙嘉寶貪汙判刑 11 年的例子,並說趙逃亡 4 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興起,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 12 月 3 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
▲棄保潛逃罪草案有無送進立法院?法務部長蔡清祥說錯被當場戳破。(圖/翻攝自黃國昌臉書影片)
此外,黃國昌更指出,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已從 2017 年 10 月至今延宕超過 1 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第一時間說謊表示「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謊言被當場拆穿後,蔡清祥部長還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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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答詢時說,因此案還在審查中,不宜太早下斷言;黃國昌怒批,什麼叫不宜太早下定論?!人都跑了,偵查階段說要不公開,某個程度他都尊重,「難道到審查階段人跑了,我們不能夠請教一下法務部?不可以請教一下檢察官?說要強化貪腐的,到底是玩真的,還是碰到權貴就軟趴趴,第一次交保、第二次人沒來,沒有採取具體的保全措施,現在人跑了,人民不能究責,國會不能監督,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蔡清祥跳針回答,監督是不是等到審判完全結束以後,話還沒講完,黃國昌氣得大罵,「那你所謂審判完全結束,現在通緝到 2041 年啊!所以人如果沒有回來繼續通緝,然後你要等到 2041 年再來論斷這一件事嗎?」蔡則說「當然我們也會持續地來查緝」。
黃國昌舉出高市府前專委趙嘉寶貪汙判刑 11 年的例子,並說趙逃亡 4 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興起,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 12 月 3 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
此外,黃國昌更指出,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已從 2017 年 10 月至今延宕超過 1 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第一時間說謊表示「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謊言被當場拆穿後,蔡清祥部長還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
【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貪污逃亡遭到法院通緝,早在偵查階段,李慶華已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檢察官為何沒有採取任何具體保全措施而讓人跑了?今日法務部長繼續跳針說空話。2.趙嘉寶貪污判刑11年,逃亡4年多還抓不到,等到輿論質疑,檢警才急忙成立專案小組加強查緝,然而,到現在還抓不到人。3.我多次要求改善通緝犯查捕系統,法務部迄今進度竟然只有在12月3日開了一次會,結論是「將另召開會議」。4.我質疑法務部研議增訂棄保潛逃罪草案,從2017年10月至今延宕超過一年,到底還要拖延多久?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卻說「棄保潛逃罪草案早就送到立法院了」,根本是公然說謊。謊言被拆穿後,蔡清祥部長竟然試圖以刑事訴訟法「防逃條款」魚目混珠,繼續硬拗。5.在2015年12月施行的《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簽署公約國政府應依照公約內容,於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將屆至,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行政院卻到現在都還沒送到立法院。6.大創弊案與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涉及的偽造文書、洗錢等犯罪行為案,早在今年4、5月間,新北地檢署已完成告發人、日本證人筆錄,以及金流已查核完成,為何遲遲不起訴?反而對外聲稱沒有管轄權,將案子移轉到台北地檢署,雙方互踢皮球。7.去年12月我向北檢告發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幫慶富喬事,讓銀行團退回5.5億備償金,結果北檢移轉到雄檢後也毫無下文,到底還要拖延多久?8.我多次質疑,檢察署對於偵辦中發現不法行為,保括「非法地下匯兌搬錢至中國」、「非法收受陳慶男政治獻金」,都未通知相關機關進行處分。
由黃國昌發佈於 2018年12月5日 星期三